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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行政问责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公积金发[2012]24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12-7-24
实施时间: 2012-7-24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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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心各处室、办事处,铁路分中心:
  现将《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行政问责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加强行政问责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执行力,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立起行政问责长效机制,中心现就加强行政问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行政问责工作
  坚持把推动履职尽责、提升工作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行政问责工作的出发点,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加快形成确责、履责、问责有机统一的制度体系,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督促中心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调动和激发全体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争先创优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快形成主动尽责、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努力为中心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责任体系
  (一)建立部门责任制度。
  一是编制部门工作职能清册,要对照“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及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对各处室、办事处及分中心的工作职能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部门职能清册》。此项工作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责任制目标考核工作档案,如实登记工作目标责任分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二)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
  一是建立《岗位责任清单》,各部门要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岗位,制定具体岗位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形成主体明确、职责清晰的岗位责任体系。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处牵头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工作档案,将每项执法职责和每一个执法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如实记录每次执法时间、地点、人员,以及执法结果,建立起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此项工作由法规稽查处牵头组织实施。
  (三)健全细化问责制度。
  认真对照《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规定的4个方面、36种问责情形,建立针对性强、体现部门特点、符合岗位工作实际的问责事项目录,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报具体问责事项。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深化行政问责考核力度
  (一)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问责。要以专项检查、督办检查、重点抽查、办理投诉举报等监督方式为主,重点加强对无身份证号码的个人帐户清理、抵押登记后续管理、夯实扩面基础、对现行政策进行梳理和清理等四项重点工作的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执行力差的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二)对查找短板整改情况进行问责。结合“争先优、补短板、强问责”活动,进一步查找短板,重点是公积金帐户设立、资金划拨审批程序、贷后管理责任确认、贷款保证金清理等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产生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予以问责。
  (三)对“三项通报”内容进行问责。按照中心印发的《考勤工作通报》、《纪检监察工作通报》和《稽核工作通报》要求,如在工作中存在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和未能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违规操作业务等情况要予以通报。如通报的内容属于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对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对部门和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四、严格责任追究,形成行政问责长效机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如发现有问责情形的,不论涉及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岗位、哪一级人员,都要严格按照程序实施问责,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做到一视同仁、有责必究。
  (二)加强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各部门负责人是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发挥履职尽责、争先创优的表率和带头作用,严格督促和约束本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办事、高效服务。如发生损害群众利益、对中心产生不良影响、以及群众和企业投诉较多未能及时妥善处理的,要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并实施问责。
  (三)建立行政问责考核指标体系。坚持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把任务目标、岗位职责和公务员的实际履责情况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制定考核内容、标准和办法,根据问责事实、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法、合理适用问责方式,做到考实绩、考实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共性指标纳入中心责任目标考核、绩效评估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行政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行政问责工作由党组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形成全员参与,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机制,严格按照中心行政问责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做到有目标、有考核、有成果。
  (二)明确推进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行政问责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做好本部门行政问责推进工作,积极配合中心总体工作部署,加强统筹协调,以问责促发展,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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