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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吉政办发[2012]38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6-28
实施时间: 2012-6-2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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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社会保障卡管理发行和应用工作,提高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二五 ”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人社部发〔2011〕4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保障 “一卡通 ”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便民、利民、惠民 ”为宗旨,充分利用全省金保工程一期建设成果,按照 “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目标,通过在全省城乡范围内统一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为持卡人在各项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和公共就业等方面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使社会保障卡成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重要凭证。经过2至4年的努力,力争 “十二五”期末,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覆盖到全省人口总数的70%以上。
  二、主要功能及基本原则
  (一)社会保障卡主要功能:
  1.记录就业和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相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信息;
  2.持卡人凭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终端办理相关业务;
  3.持卡人凭卡通过相应服务网点的专用设备,查询本人的相关信息;
  4.持卡人凭卡可在相关银行网点进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和待遇领取,以及进行金融消费等。
  (二)推进全省社会保障 “一卡通 ”建设,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全省社会保障卡系统建设要全省统一规划、上下协调、整体推进。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制定全省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规范,建设全省集中的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以及省级和市(州)级社会保障卡应用系统,严格按照标准组织建设。
  2.技术先进,开放兼容。社会保障卡采用的技术具有先进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既要满足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需要,又要着眼未来政府公共服务多领域应用空间拓展。建设全省社会保障卡管理应用系统,应与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应用系统、金融机构业务服务系统做好衔接。同时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系统外的应用提供开放的接口和读卡终端标准。
  3.资源共享,服务公众。通过社会保障卡整合各有关业务对智能卡的需求,拓展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实现各类应用系统集成,做到集约建设、共享资源、协同运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利用社会保障卡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各类公共服务业务,享受金融服务,体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4.加强管理,平稳过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管理制度,加强专用网络和资源数据库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安全用卡。已发行医保单一功能应用的社会保障卡的地区,要做好与全省统一社会保障卡并行使用的过渡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技术标准。按照《社会保障卡规范》、《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通用规范》等国家标准,制定《吉林省社会保障卡技术规范》,在社会保障卡卡面设计、文件结构、容量、读卡终端、数据接口、数据交换等方面统一技术标准。
  (二)建设社会保障卡系统。依托我省金保工程专网和省、市(州)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全省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管理系统主要配置制卡发卡设备、数据加密机、IC卡读卡器及其管理软件,实现社会保障卡的制卡、注销、查询及密钥管理等功能,确保社会保障卡有序发行、有效应用和安全管理。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通过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应用系统对接,共享数据资源,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 “一站式 ”服务,并通过标准化的开放接口与相关政府部门业务应用系统进行信息交换。
  (三)制作发放社会保障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社会保障卡标准规范,确保社会保障卡数据集中统一管理。社会保障卡由省统一制作,省、市(州)和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级发放。减少制发卡流转环节,向全省社会公众首次发放统一社会保障卡实行免费。社会保障卡因丢失或损坏需要补发的,收取成本费。
  (四)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对全省各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公共就业等有关业务应用系统实行系统改造和接口开发,实现与全省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对接,更换、部署医疗保险业务与金融业务应用读卡终端,为社会公众提供自助缴费、信息查询、领取养老金、医疗费用结算、培训就业优惠服务等功能,逐步达到省内异地缴费、异地就医、异地求职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办理。
  (五)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设社会保障卡密钥管理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系统以及数字认证系统,配置符合安全标准的卡终端;从网络层、数据层、应用层对社会保障卡及终端设备、网络通信、密码生成与分配、信息数据保密等实施安全系统建设;通过建立灾难备份中心,实现社会保障卡系统业务数据的备份;按照金融安全相关要求,做好金融应用产品和终端的安全防护;建立社会保障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社会保障卡信息读写行为,确保社会保障卡安全使用。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2013年12月)。编制总体规划、制定技术标准、组织技术培训、启动项目建设,建成全省统一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同步发放社会保障卡;完成全省养老保险业务应用系统、省和市(州)两级医疗保险业务应用系统及全省公共就业管理业务应用系统改造和接口开发。
  (二)深化应用阶段(2014年1月—2015年12月)。优化全省社会保障卡系统性能,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开展基于社会保障卡的其他领域应用。
  五、任务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为全省社会保障 “一卡通 ”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社会保障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管理工作。制订全省社会保障卡建设规划、技术规范和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组织社会保障卡管理应用体系建设;负责省本级制卡所需信息的采集、清洗工作和全省制卡所需信息的比对工作;负责全省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放和管理;开展与合作银行的洽谈及与合作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推动社会保障卡跨市(州)使用,指导各地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系统的日常维护和运行。
  (二)省发展改革委: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做好 “一卡通 ”的立项工作,争取将全省社会保障 “一卡通 ”建设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省财政厅:落实全省社会保障卡信息系统省级运行维护资金,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做好补发社会保障卡收费立项工作,与省物价局配合做好补发社会保障卡收费标准制定工作。
  (四)合作银行:履行合作协议,负责社会保障卡建设合作资金投入;根据建设需求做好软件和硬件采购工作;拓展社会保障卡金融服务功能,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经办等相关网点布设或更换服务终端;保证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安全。
  (五)市(州)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建设实施方案,组织社会保障卡应用系统建设和运行;指导监督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采集、清洗和上报,组织社会保障卡发放;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构建完善社会保障卡应用环境;协调做好本地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投入工作。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业务机构:各级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各自业务应用系统改造和接口开发,更换和配备读卡终端,做好社会保障卡业务服务窗口建设。同时,衔接好新发行的全省统一社会保障卡和已发行单一医保应用社会保障卡的更替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七)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负责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技术应用协调工作;与合作银行共同做好金融业务服务系统与社会保障卡管理应用系统对接;协调合作银行对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在省内同行异地、跨行应用费用减免等工作。
  (八)其他相关应用单位:积极利用社会保障卡功能开展行业应用,按照《吉林省社会保障卡技术规范》,对业务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建立行业用卡环境,优化业务规程。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全省社会保障 “一卡通 ”建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社保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成立通知由省政府办公厅另行发文)。地方各级政府要把社会保障卡建设应用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按照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互利互惠 ”的原则,解决社会保障卡制作发放费用,社会保障卡管理应用系统建设费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改造和接口开发费用及读卡终端配置等费用。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做好本地社会保障卡建设应用中服务窗口建设、数据采集以及系统运行维护等资金投入,确保用于民生服务的社会保障卡工程建设稳妥推进,资金落到实处。
  (三)强化应用服务。各地要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开展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应用,优化用卡环境和业务流程,支持社会公众利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公共事务,及时帮助解决用卡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加强系统应用协调管理。要通过全省12333咨询服务电话、政府网站以及金融服务电话,为持卡人提供亲情式服务,营造良好的应用环境。要制定项目运行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四)做好舆论宣传。社会保障 “一卡通 ”建设是我省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影响广泛,意义深远。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社会保障 “一卡通 ”在利民、便民和惠民方面的民生服务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保障卡的认识,积极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相关业务,为顺利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和应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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