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医疗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2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28
实施时间: 2012-8-28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22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新年度高校新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工作从9月6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 :请各高校应于9月6日至10月31日前,向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办理当年新生及在校大学生的参保登记手续,各高校通过网站办理参保后,应及时查核受理结果是否成功。
  二、申报缴费:各高校应于2012年11月6日至20日,向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为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学生完成缴费申报手续,各高校应于11月6日-7日通过地税网站核对大学生医保的应缴费用,如有误的,应及时向地税部门办理更正,并于11月20日前完成费款缴交。
  三、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00元。(其中“省市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宁波市资产评估行业大学生 甬评协[2024]3号 2024/3/12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 黔人社发[2022] 2022/5/27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23/1/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 渝府办发[2022] 2022/8/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 内政办发[2022] 2022/6/2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 渝人社发[2021] 2022/1/1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7部门关于做 湘医保发[2024] 2024/9/1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 琼府办[2008]18 2008/12/24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办理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 20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