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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任务及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农[2012]4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4-16
实施时间: 2012-4-1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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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
  根据省政府2012年农村实事工程实施要求,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基层农技人员进行培训。现将培训任务及省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列2012年“2130106技术推广”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全省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立足现代农业发展,适应基层农技推广发展新要求,大力开展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打造一支科技素质好、服务水平高、覆盖范围广的现代农技推广队伍,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目标与任务
  全年共培训农技人员12896名,其中县级培训7230名乡村农技员,市级培训3266名县乡农技员,省级重点培训2400名市县乡村农技骨干。
  通过岗位和专业技能培训,着力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市场意识、法制意识,提高其政策理论水平、示范带动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培训内容
  按照“干什么、学什么”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科技需求导向,围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急需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农民急需的科技信息,对农技人员开展重大实用农业新技术、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技术,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信息农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推广方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知识、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培训,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服务。
  四、组织形式
  主要采取“分层分类、分期分批、集中办班”的组织形式实施。
  (一)省级开设重点班。依托省级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培训基地设施及其他培训资源,按照“着眼全局、学教双选、专兼结合、拓展能力”原则,围绕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选择一批市县乡农技推广业务骨干开展培训,使之成为农业技术专家、培训其他农技人员和农民的重要师资;并开设村级规范化农业科技服务站农技员重点班,一般不少于32学时。
  (二)市级开设县乡农技人员普通班。依托利用当地各类农业教育培训资源,按照“行业推进、菜单选学、集中授课、强化示范”原则,对基层农技推广一线的农技人员围绕“拓宽知识面、实现多技能”为目标进行培训,成为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重要师资,成为“一专多能型”推广人才,一般不少于30学时。
  (三)县级开设乡村农技员培训班。依托利用当地各类农业教育培训资源,按照“整乡推进、一村一员、灵活方便、注重实践”原则,重点对村级农技推广人员进行培训,一般不少于30学时,实行实名制管理,已培训过的乡村农技员不重复培训。
  五、资金安排及补助标准
  省级财政对各地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程所需经费予以专项补助,2012年共安排880万元,省级培训班按人均1000元进行补助;市县级培训班分别按苏北、苏中、苏南每人720元、600元和500元标准进行补助。省级财政专项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培训教材资料费、教师讲课费、培训人员食宿补助、场地租用等开支。市、县级财政安排的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培训人员食宿费用开支、必要的培训设备添置等其他开支。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肩负着重大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认识提高人员素质的长期性、持续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统筹规划,认真落实责任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扎实开展工作,建立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二)科学规划实施,强化工作落实。实行市县培训实施方案备案制。各省辖市农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所辖县(市、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培训时序进度管理。市县农业部门要优化细化实化培训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进一步落实好培训资金、培训任务和培训人员。实行培训工作月报制,按照省政府要求每月25日前须上报培训进展情况,每季最后一月25日前报送小结,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12月20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三)整合教育资源,构建培训平台。加强培训教材选用、师资聘用和培训基地建设,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创新培训手段,丰富培训方式,采取专家互动式授课、现场演示与观摩、现场实训、专题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积极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如互联网网络视频、卫星视频、多媒体课件等组织农技推广人员进行知识更新与业务培训。加强培训工作前期的调研,针对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农技推广人员的不同需求研制培训方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四)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省级财政资金是对各地开展基层农技人员业务培训的补助。市、县级财政也要切实增加投入,形成各级财政共同投入、共同推进的机制,确保培训实施成效。要严格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省财政资金按照培训任务分别下达给市、县财政局和省级农口单位财务部门后,由其先预拨70%资金,待培训任务完成,根据主管部门考核意见,再拨付其余30%资金。按照资金支出范围科学支配,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高效。
  (五)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监管机制。各省辖市农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县(市、区)项目实施的指导与监督,督促培训计划的落实。省农委、省财政厅将对培训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并将执行情况和评估结果作为调整下年度培训任务和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对项目执行有力、效果良好的地区和部门进行表扬;对执行不力、效果欠佳的,调整培训计划或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各地要根据下达的培训任务认真填报项目合同书并经省批准后实施。请以市为单位于2012年4月30日前统一将相关的项目合同报至省农委科教处并发送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省农委联系人:徐政平、陈华,025-86263800,86263714,1911511040@。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芃,025-83633155。
  附件:1.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经费分配表(略)
  2.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任务及补助资金分配表(略)
  3.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项目合同书(略)
  4.2012年村级农技员培训登记表(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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