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债券 > 国债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09年吉林省政府债券[二期]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2-8-22
实施时间: 2012-8-22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60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2009年吉林省政府债券(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2年8月31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9043”,证券简称为“吉林0902”),是2009年8月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2.36元。
  二、本所从2012年8月23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2年8月28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2年8月29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2年8月2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2013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3/10/25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12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有关事 浙财预执[2012] 2012/9/1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 浙财预执[2013] 2013/10/8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厦门市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 厦财库[2018]13 2018/7/30
财政部公告2009年第68号 财政部公告2009 2009/6/22
关于代理发行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云南省政府债 财库[2009]57号 2009/5/5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交易细则》的公告 北证公告[2023] 2023/1/30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规则 渝财债[2024]3号 2024/1/2
关于2009年宁波市深圳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辽宁省政 上证债字[2012] 2012/6/28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发行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一期]有 深财库[2011]72 201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