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12]17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7-13
实施时间: 2012-7-13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4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营改增”是国家“十二五”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安排,江苏向中央申请“营改增”试点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试点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省局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局性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各项资源配置全力保障、优先满足,确保试点准备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为加强对“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小组,范坚局长任组长,张士龙巡视员、王金城副局长、张爱球总审计师任副组长,货物劳务税处、办公室、征管科技处、纳税服务处、收入规划核算处、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货物劳务税处。张士龙巡视员为常务副组长,牵头负责试点方案制定、具体任务分解等“营改增”日常工作;王金城副局长牵头负责政策上下沟通、对外宣传协调等工作;张爱球总审计师牵头负责系统修改、数据准备等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成员处室明确一名副处长专职负责“营改增”试点工作。
  省局工作小组下设协调推进组、综合宣传组、业务保障组、技术保障组、服务培训组等五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按照试点时间,倒排工作进度,确保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各工作组的具体分工如下:
  1、协调推进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推进实施安排,包括与总局的沟通协调和全省系统内外的横向、纵向协调;负责试点后税收收入数据的收集、整理与效应分析,税源流动的监控;负责试点工作的调研、问题收集与反映,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由货物劳务税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陈林为第一责任人,具体由徐进、奚斐、吴承刚负责。
  2、综合宣传组。负责制订对内、对外宣传方案并统一对外发布信息;负责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向新闻媒体、全社会、纳税人的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加强舆情引导、把握及分析,及时提出应对之策;负责对试点全过程各类资料进行记录、收集、积累。由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张备为第一责任人,具体由徐云翔、王芳负责。
  3、业务保障组。负责编制“营改增”实施办法的解读、实务操作指南等培训资料;负责接受试点纳税人的识别确认及数据导入工作;负责拟定试点一般纳税人认定操作意见、申报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相关减免税政策的过渡衔接;负责做好有关政策的收集、研究、处理、上报等工作。负责试点纳税人发票管理、税控器具管理等工作,包括制订试点纳税人发票核定、发售的管理办法,及时向总局上报相关票种印制计划;负责制订试点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和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培训方案并组织落实,协调各地和软件服务公司做好试点纳税人培训工作;负责制订试点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和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安装管理办法,协调各地和软件服务公司做好试点纳税人税控设备的安装发行,以及网上抄报税系统的调整;负责税款入库工作,对税务机关内部会统人员进行培训辅导,确保入库税款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能正确核算;明确票证的日常管理要求,及时提供增值税入库信息等。由货物劳务税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陈林为第一责任人,具体由徐进、郝亚东、朱明辉、冯军、杨传贵、瞿滨、翁骏负责。
  4、技术保障组。负责按照已明确的试点纳税人和业务范围,负责网上办税系统、综合征管软件、流程管理系统、税源管理平台、财税库银系统、监控决策系统税收分析模块的业务需求编写;按照相关业务需求,组织完成系统开发、测试等工作;配合总局完成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稽核系统及出口退税系统的调整,并完成上述各大系统联调工作;负责配合总局做好主机资源采购、调整;系统健康检查及优化;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及风险评估等。由省局信息办牵头,相关处室配合,沈宁、赵润洲为第一责任人,具体由朱明辉、崔明、高晓春、冯军、陆学军、翁骏负责。
  5、服务培训组。负责拟定通过12366热线接受咨询的办法;通过12366咨询热线,收集纳税人需求并及时予以处理;优化纳税服务,落实办税服务厅的配套工作及相关应急预案;共同做好纳税人的培训工作。由纳税服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赵新平为第一责任人,具体由蔡荣浪、陈平负责。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扩大营业税 鲁国税发[2013] 2013/4/28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江西省国家税务 2013/12/18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涉税事项 2012/9/24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我 2012/8/1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领用增 安徽省国家税务 2016/5/1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 云财税[2013]11 2013/12/18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 造价[2016]11号 2016/5/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2/9/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 20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