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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实施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4个岗位能手评选结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注协培[2012]75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2-8-17
实施时间: 2012-8-17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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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适应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需要,深入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批年富力强、业务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熟悉国际准则和法律法规的高素质行业专家人才,促进行业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推动行业跨越式发展。根据《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和省财政厅领导批示精神,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实施计划纳入海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由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省会计领军(后备)、优秀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培养。为做好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适应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和会计行业发展需要出发,自2012年至2015年,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里培养一批理想信念坚定,道德素养优良,业务能力过硬,综合素质高,团队建设突出,引领作用明显的高层次行业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程序和申报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的我省注册会计师均可报名参加选拔培训:
  (一)选拔条件
  1.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注协)在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且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6年以上。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 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
  4. 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近三年执业活动中没有因违法、违规受到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二)选拔程序
  1. 申请与推荐。具备条件的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后填写《海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申请表》,报省注协审核。
  2. 选拔笔试。选拔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采用闭卷形式。
  3. 选拔面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人选。面试名单在省财政厅网站上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选拔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能力、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和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及举止仪表等。
  4. 确定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确定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并参照工作能力和业绩确定培训人选。
  (三)申报材料
  1.《海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在报名时提交审查。
  三、考试范围及时间安排
  考试范围:会计、审计理论和实务,财务管理(包括财务规划和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企业、行政事业、注册会计师综合管理知识(包括财经法规、内部控制、财务战略、股权激励、企业并购、业绩评价与价值管理、会计信息化等)
  考试时间: 2012年10月7日,上午8:30—12: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题型: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
  考试分值:满分100分,其中审计理论和实务20分、专业基础英语20分,会计、财务管理等60分。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2012年8月31日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厦507室
  联系人:蔡亲飞、张祖妹,联系电话:68531745、68531760
  (三)报名要求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并鼓励其报名参加选拔。为做好本次领军人才的培养工作,省注协要求每个会计师事务所至少应选派1名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报名参加选拔。
  五、培养方式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并入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或委托国家会计学院等机构具体实施。培训班周期为3年,实行集中学习培训与跟踪学习培训相结合的培训制度。
  集中学习培训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为主,通过学习与交流,夯实理论基础,完善知识结构,更新管理理念,开拓管理视野,同时为学员搭建交流沟通的平台。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为1个月。
  跟踪学习培训以在职自学为主,采用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通过撰写研究报告、专业论文,提高学员理论应用和研究分析问题的综合能力。学员必须按要求提交学习心得体会、专业论文、研究报告等。
  六、考核管理
  (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信息库和档案,进行学习情况、出勤情况和科研情况的信息登记,对学员进行考核。
  (二)引入淘汰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海南省会计领军(后备)考核暂行办法》对学员进行考核,实行定期淘汰。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分为依据,期末从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学员中选取综合排名拔尖者列入省会计领军人才队伍。
  (三)学员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由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省注协还将向注册会计师颁发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资格证书。
  七、经费保障
  领导小组建立财政部门、用人单位、培养对象共同承担的多元化人才培养经费机制。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会计领军(后备)的选拔管理、集中培训等开支,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培训往返交通等其他费用。
  八、人才使用
  积极创造条件为完成全部培训课程、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主要措施包括:
  (一)取得《海南省会计领军人才资格证书》或《海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资格证书》者,择优向财政部、省委省政府推荐为有关方面的咨询专家;择优聘任为省级会计管理咨询专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专家或纳入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库;择优推荐享受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优惠政策和待遇;择优向大中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推荐使用,其中,非中共党员身份的领军(后备)人才纳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培养、推荐使用;优先向财政部等部门推荐申报国家级课题项目;优先取得省、市(厅)、县级与会计相关的重点经济管理类科研项目,在课题立项、经费支持上给予适当倾斜;对获得省级或国家级会计科研成果评比奖项的给予适当奖励等。以上优待,同等情况下,取得《海南省会计领军人才资格证书》者优先于取得《海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资格证书》者。
  (二)对取得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资格证书者,省注协将公布名单,并优先推荐参加有关组织及专业活动:
  1.推荐中注协或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
  2.入选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专家库;
  3.入选协会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师资库;
  4.参与行业协会的课题调研;
  5.参加国内外交流活动和研讨会;
  6.参与协会组织的其它相关活动;
  7.推荐代表协会(行业)当选政协、人大委员或顾问。
  附件:海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
海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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