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人社字[2012]20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7-2
实施时间: 2012-7-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911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统筹单位:
  经省政府批准,决定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丧葬补助金标准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其丧葬补助金标准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不含离休人员和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其中,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两个月平均养老金的,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
  二、调整遗属抚恤金标准
  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三、资金渠道
  丧葬补助金标准和遗属抚恤金标准调整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从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原单位负担。
  四、执行时间
  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新标准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2011年7月1日至本文下发前去世人员,已经按原标准发放的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与本文规定标准的差额部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社保经办机构予以补发。
  国家有新规定时,按国家规定执行。各地、各单位在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向省厅报告。
  附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审核表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相关附件: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审核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 穗人社通告[202 2021/6/1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 沪府发[2011]26 2011/7/1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 广东省人力资源 2020/3/1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 川人社办发[202 2021/11/9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 川人社规[2024] 2024/12/1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 2022/1/25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19/9/24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2022/7/13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吉政发[2014]29 2014/2/21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 辽人社[2020]23 20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