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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安办发[2012]32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7-10
实施时间: 2012-7-1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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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安监局,财政局,各有关部门、企业:
  根据2012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和《济南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济财企[2010]45号)的要求,为便于各部门、企业申报2012年度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济南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范围和支持对象;
  (二)申报项目必须以实现安全生产为主要目的,具有可行性;
  (三)申报项目主体必须是对项目资金使用安全直接承担责任的各类法人企业。
  二、申报范围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监管要求,本年度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以下六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系统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
  (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项目;
  (三)全市非煤矿山数字化矿山建设和六大系统建设,危化行业工艺改造和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安全设施改造项目;
  (四)各类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及重大危险源整改项目;
  (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项目(是指企业);
  (六)企业、社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社区”建设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济南市辖区范围内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纳入我市安全生产统计范围的规模较大的分公司);
  (二)财务核算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企业信用良好,具有较高的财务管理水平;相关企业能按时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税收信息快报;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已批准项目实施;
  (四)2010年/2011年期间已经获得各级政府扶持(含中央及省级财政产业引导资金,不含奖励性资金)的相同项目,以及2012年已经获得各级政府产业引导资金(含中央及省级财政产业引导资金,不含奖励性资金)扶持的单位,本次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再扶持。
  四、申报材料
  申请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的单位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基木情况,项目情况,建设背景、项目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准备情况等;
  (二)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请表;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立项、备案、核准文件等批复文件;
  (四)2012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2011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上述申请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程序
  市及市以上安全生产监管单位(以济安发[2010]23号为准)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局申报,A4纸张印制,一式5份,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县(市)区市财政局出具意见后连同单位申报材料一并报市安监局(办公室)3份、市财政局(企业处)1份;市以下企业直接向所在县(市)区安监局、财政局申报,A4纸张印制,一式6份,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各县(市)区安监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分别报市安监局(办公室)3份、市财政局(企业处)1份。各单位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申报单位上报材料时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地点。
  (二)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
  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对各县(市)区安监局、财政局申报的项目联合聘请安全生产及财务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扶持项目及资金支持额度,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三)申报时间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2年8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1、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人张慧
  龙奥大厦14层D1401房间,电话:66608356;18905311200;邮箱:jnajcw@
  2、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人姜玉忠
  龙奥大厦6层C627房间,电话:66603808;15153166139;
  邮箱:jnczjjyz@
  附件: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请表(略)
  二Ο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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