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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2年福州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1
实施时间: 2012-8-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317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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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涉外税务分局、琅岐区税务分局、保税区税务分局:
  根据市政府、省地税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市局制定了《2012年福州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2012年福州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地税系统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决策部署,以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重点,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推进我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税收中心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加强福州地税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福州地税”栏目、办税服务厅、12366税务热线等渠道建设,为纳税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一)优化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福州地税门户网站专栏建设,优化网站信息搜索引擎功能,加快信息更新频率,提高网上公开成效。
  牵头部门:办公室、信息技术处
  (二)完善《福州日报》等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大厅、《福州日报》税务专栏等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及时落实回复12366热线、市政府12345等市民诉求件,畅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
  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处、纳税服务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处、征管处
  二、稳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水平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三)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深化对《条例》、《规定》等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的理解应用,严格依法合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与应诉工作,努力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率。
  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处
  (四)完善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健全系统内部会商制度,各处室之间及时进行沟通交流,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回复办理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征管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处
  (五)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依申请各环节工作效率,加强依申请处理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以及福州地税门户网站为平台,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管理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文书,完善答复参考文书,确保处理答复规范。
  牵头部门:办公室、法规处、征管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处
  三、深化关键环节涉税信息公开
  (六)深化税收执法权公开。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制约,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牵头部门:法规处、办公室
  (七)深化基层单位涉税信息公开。围绕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行政处罚等执法事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察和执法督察。对个体户税收定额,实行电脑定税制度,严格按照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张榜公布等程序,公开操作,公平税负。
  牵头部门:办公室、各基层单位
  四、不断强化基础性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与工作督导,切实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八)加大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全市地税系统信息公开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九)加强基层督导力度。采取日常巡查和季度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基层单位抓好日常工作,并对基层单位工作绩效进行考评,通过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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