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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07年第40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07年第4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7-12-11
实施时间: 2007-12-11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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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现就2007年特别国债(七期)发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特别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境内商业银行发行,可以上市交易。
  二、本期特别国债发行规模为7500亿元。
  三、本期特别国债期限为15年。
  四、本期特别国债票面利率为4.45%。
  五、本期特别国债发行日、上市日和起息日为2007年12月11日。
  六、本期特别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付息日为每年6月11日和12月1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2年12月11日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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