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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武汉市开发区新城区2011年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
发文文号: 鄂价工服规[2012]100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7-13
实施时间: 2012-7-1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土地估价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488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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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武汉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你们《关于报审武汉市各开发区、新城区2011年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请示》(武价房[2012]69号)收悉。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权审批基准地价的批复》(鄂政办函[1995]61号)精神,省物价局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组成审核小组,对你市呈报的武汉市各开发区、新城区2011年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小组意见,武汉市各开发区、新城区2011年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遵循了国家《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湖北省城镇土地级别更新技术规范》、《湖北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规范》的要求,更新后的基准地价符合武汉市各开发区、新城区2011年地价水平,现予以批准。更新后的基准地价见附表。
  二、武汉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应将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连同本批复一并呈报武汉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并将公布结果报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附件:1.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2.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3.江夏城区及有关乡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4.蔡甸城区及所辖乡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5.汉南城区及所辖乡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6.黄陂城区及所辖乡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7.新洲城区及所辖乡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相关附件:
附件1-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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