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邮政企业部分代办服务项目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2]24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6-15
实施时间: 2012-6-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08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邮政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执行邮政增值业务延伸性服务资费标准的函》(闽邮政函[2012]7号)悉。经研究,就相关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我省邮政营业网点开展的代办车辆交通管理业务手续、短信息业务、代售汽车票等服务项目(详见附件),在我局尚未制定政府指导价前,其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暂由你司根据服务成本及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并报送本局备案。邮政企业在开展相关服务时,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必须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在业务受理前应明确告知用户有自主选择是否委托代办的权利,不得强制服务收费。
  附件:邮政企业代办服务项目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邮政企业代办服务项目.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治理和规范我省企业纳税环节 青发改收费[201 2011/4/1
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 粤价[2006]298号 2006/12/25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建筑管理局 苏财综[2003]95 2003/7/28
天津市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 津政热办[2000] 2000/10/25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济南国际机场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 鲁价格发[2011] 2011/10/1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收 沪价费[2011]15 2011/8/24
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问题的通知 财综字[2000]27 2000/3/24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明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费有关问题 皖价服函[2011] 2012/1/1
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十堰市太和医院新改建病房 鄂价农医规[201 2012/3/15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严格执行《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办法》 渝财会[2011]74 201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