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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新闻出版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价行发[2012]71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6-28
实施时间: 2012-6-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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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出版局、科教发展局,各有关出版、发行单位:
  为促进资源节约,推动中小学教材循环工作,保证循环教材出版印刷质量,维护广大学生切身利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658号)规定,现将我省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虑到循环使用教材特殊性以及印制、装订要求相对较高,循环使用教材正文可使用105克纸张;循环使用教材正文印张、封面、插页价格可在陕西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关于中小学教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1〕79号)规定的教材印张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20%。
  我省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零售价格由各出版单位按照上述规定制定后报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备案。
  二、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其他价格管理政策仍按陕西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价行发〔2006〕81号)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新闻出版局陕西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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