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债券 > 国债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07年第29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07年第2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7-9-17
实施时间: 2007-9-17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5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7年特别国债(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试点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国债柜台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试点银行)。
  二、本期国债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319.7亿元,其中计划发行300亿元,根据有关规定甲类成员追加认购19.7亿元。
  三、本期国债期限15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68%,2007年9月1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9月21日发行结束,9月27日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本期国债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订。
  四、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每半年付息一次,利息支付日为每年3月18日、9月1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2年9月1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五、本期国债在2007年9月18日至9月21日的发行期内,采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银行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试点银行柜台发售部分的分销价格区间为每百元面值99.80元-100.20元,其他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O七年九月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支付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 2013/5/13
关于2014年记账式附息[二十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4/9/10
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77号 财政部公告2013 2013/12/4
关于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 财库[2013]92号 2013/7/31
关于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五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 2014/11/27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六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6/4/18
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32号 财政部公告2013 2013/5/31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2年第 2012/5/11
关于2016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6/7/13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2年第三期 鲁财库[2012]12 201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