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就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7-5
实施时间: 2012-7-5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01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辽宁省人才发展规划》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决定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现将《辽宁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辽宁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提升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于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根据《2010—2020年辽宁省人才发展规划》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沈阳经济区建设发展以及突破辽西北三大战略,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重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培养培训机制,推进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逐步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一)扩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规模。从2012年到2015年,在装备制造、原材料、生物医药、仪器仪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七个重点领域,使200万名专业技术人才接受相关领域知识更新培训。
  (二)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体系。完善党委、政府领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行业部门管理、用人单位和施教机构为主要实施主体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体系。
  (三)建立高质量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结合我省产业发展特点,选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设立50家实训基地,为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供有力的人力智力、科研设备、实验条件等支持。
  (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质量。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前沿,跟进全省重点工程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强化继续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创新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模式。以高级研修班项目为引领,以在线学习为依托,以建立继续教育基地为载体,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终身学习的继续教育模式。
  三、培训内容
  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两类培训。
  (一)专业科目。以《2010—2020年辽宁省人才发展规划》确定的以下7个重点专业技术领域作为主要的专业科目培训内容。
  1、装备制造业。主要面向交通运输装备制造、基础设备与成套设备制造、军事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在电子制造、重大装备、精密仪器、汽车工程、系统集成等重点领域开展培训。
  2、原材料工业。主要在石化工业、钢铁工业、新型建材工业等重点行业开展培训。
  3、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在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软件技术、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库、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资源管理、生物技术和制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开展培训。
  4、现代农业。重点围绕我省粮食安全、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动植物重大自然灾害预测与减灾、防灾技术、沃土工程、种子工程、农业产业化、特色农业发展、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等重点课题开展培训。
  5、现代服务业。主要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人力资源等10个现代服务业领域开展紧缺急需人才培训。
  6、生物医药产业。主要在生物制药及生物技术,保健品及食品,化药原料及制剂,中药及饮片,医疗器械等领域开展培训。
  7、仪器仪表产业。主要就仪器仪表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仪器仪表的产品标准及性能测试,仪器仪表在工业上的应用及国内仪表企业发展对策,仪器仪表技术创新及应用等开展培训。
  (二)公需科目。主要内容为最新政策法律法规、信息技术、最新科学理论和技术成果、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职业道德等。
  四、培训形式
  本着“因地制宜,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取得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项目、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综合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一)在线学习培训。“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www.lngbzx.gov.cn)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作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的统一平台,为各地区、各行业开展专业科目培训提供在线学习服务。
  (二)高级研修班。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围绕我省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在七大领域选定重点攻关课题,每年举办20期左右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级研修班,培养100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
  (三)急需紧缺人才短期培训。在7个重点专业技术领域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人力资源等10个现代服务业领域,以更新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主要内容,实施短期培训项目。
  (四)国际交流与培训。针对企事业单位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选派专业技术人才赴境外开展技术研修活动,引进外国专家来辽进行技术咨询、开展知识更新教学和学术讲座。
  (五)集中培训。对需要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可由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教材,组织集中培训和在线考试。
  (六)自学。对特殊原因不能全部完成规定学时的,可采取自学的方式,接受知识更新培训。
  五、实施方式和步骤
  (一)实施方式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按照“统一规划,行业牵头,分级实施,基地落实”的原则,采取主要行业和重点领域协同并进的方式加以推进。在本方案的指导下,省直各部门制定并实施本系统、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省级协会负责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
  全省重点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业、建筑业等7个行业以及装备制造、原材料工业、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生物医药、仪器仪表等7个领域的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分别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12年7月31日前)。开展工程的项目调研,印发工程的方案和2012年度培训计划。
  2、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8月1日—2015年6月30日)。全面开展七大行业和七个重点领域的专业科目培训,按计划组织公需科目培训,做好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和统计汇总。
  3、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研究拟订下一阶段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的目标任务。
  六、管理与保障
  (一)组织保障
  省政府成立辽宁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省直有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制定知识更新工程总体方案及相关政策;审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培训大纲;统筹规划和领导各项活动的开展并进行监督检查;举办高研班等具有示范性的继续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组建专家指导委员会。
  2、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研究提出公需科目指南和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制作培训教材和课件、承办省级高级研修班;负责与相关行业协会、施教机构的沟通联络工作;承担专家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和统计工作;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及考核工作。
  3、各市及绥中、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本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继续教育协会,负责制订本地区知识更新工程实施细则;承担知识更新工程的各项继续教育活动;负责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对本地区相关领域的继续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健全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搭建服务平台,整合社会各类继续教育资源,在本地区举办具有示范性的继续教育活动。
  4、省直及市、县(区)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单位:负责研究制订本行业领域知识更新工程的具体实施细则,制订专业科目的科目指南、培训大纲,负责各类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
  按照知识更新工程的统一规划,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及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继续教育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技术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
  各用人单位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计划,考核登记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工程教育培训的情况,保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和其他条件。
  5、专家指导委员会: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制订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对实施情况进行巡教、巡考和督察,对相关部门行业提出建议,对知识更新工程的公需科目和专业课科目指南、培训大纲、教材课件进行评估,对知识更新工程的施教机构进行评估。
  (二)制度保障
  1、继续实行证书登记制度和统计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的学习情况记入《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6月和12月对登记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2、实行进修期制度。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以上的知识更新培训,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进修期,在职称评审时可作参考,或按量化标准赋予一定分值。
  3、建立项目定期发布制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定期面向全社会通报知识更新工程进展情况和重要活动,发布列入知识更新工程的科目、课程及相关信息,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的继续教育活动。
  4、建立目标责任制及表彰奖励制度。要将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所属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
  (三)经费保障
  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个人投入等多方负担的继续教育投入体制。政府经费主要发挥对知识更新工程经费投入的支持和引导作用,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要求,各级政府承担的工程项目任务,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各部门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任务,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向同级财政申请经费支持。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教育培训经费。鼓励个人自费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向知识更新工程投入。
  (四)服务保障
  1、搭建服务平台。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积极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教材库,实现继续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
  2、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基地的评估、认定工作,并重点扶持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社会信誉度高的继续教育基地,引导各类继续教育资源向优势施教机构集中,建设一批示范性、社会化的继续教育基地。各地、各部门和行业可以结合实际,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继续教育基地。
  3、加强公需科目教材体系建设。实施精品课工程,认真研究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课程,研究制定工程精品课程征集、评选和使用办法,面向海内外广泛征集精品课程课件,拟订精品课程目录,打造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品牌。
  4、建立信息化服务体系。依托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制定参训人员网上备案、登记和统计办法,建立全省继续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运用各种网上手段开展网上远程学习、登记、交流和查询服务等活动。探索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制度。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 津人社办发[201 2013/5/28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施高层次会计人才知识更新计 桂财会[2013]20 2013/4/15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 人社部发[2020] 2020/12/28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 财行[2014]6号 201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