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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人社[2012]234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7-12
实施时间: 2012-7-12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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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我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以下简称“专业转换培训”)工作自2009年7月启动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效提高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充分发挥了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为切实做好2012年我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范围和培训专业
  (一)2012年专业转换培训的对象为我省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在县(区、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2010年、2011年毕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以往年度曾经参加过专业转换培训的学生不包含在内)。
  (二)2012年专业转换培训的专业按照社会需求大、就业前景好、学生认可度高的原则确定。主要包括:软件、动漫、数控加工、汽车维护服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室内设计等七个专业。
  (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专业转换培训,以相关相近专业为主体,应具有拟参加培训专业的兴趣爱好和基础知识储备。
  二、 培训期限和补贴标准
  (一)培训时限。根据各个培训专业的复杂难易程度以及培训课程设置的具体特点,确定3个月和6个月两类培训期限。其中:软件、动漫、数控加工、室内设计4个专业的培训期限为6个月;汽车维护服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3个专业的培训期限为3个月。每天培训课时不少于6小时,每月培训课时不少于135小时。遇节假日未开展培训的,须据实补齐。
  (二)补贴标准。培训补贴标准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确定,采取定额补助方式。具体培训补贴标准为:数控加工每月每人1500元;软件、动漫、汽车维护服务、室内设计4个专业每月每人1200元;市场营销专业每月每人800元、酒店管理专业每月每人600元。
  三、 主要原则和实施步骤
  (一) 主要原则。专业转换培训具有短期性、应用性、实训性的特点。实施中应把握如下原则:一是总量规模控制。全年安排培训计划4000人,采取先报先学、额满为止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底。二是贴近企业需求。根据企业实际和岗位特点,专门订制带有企业入职特色的、包含企业岗位核心能力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按照实用、管用、适用的原则确定理论教学内容,强化实训实践环节。三是坚持质量为先。通过培训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后的就业率应不低于50%。原则上每个班型不少于30人、不超过50人,以保证培训效果。
  (二)实施步骤。专业转换培训按以下步骤实施:一是确定定点机构。2012年专业转换培训的定点机构按照总量平衡的原则确定(名单见附件)。二是公布培训对象、培训专业及人数、培训期限、培训补贴等政策。三是2012年7月下旬起开始实施培训,为便于管理和培训补贴申领,每月5日和25日为各班次的培训起始时间。四是加强培训的过程管理和结业审核,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据实拨付培训补贴。
  四、 管理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招生的统一组织。专业转换培训的招生宣传及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获得定点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接受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报名,只可宣传相关政策或解答报名等有关问题。拟参加专业转换培训且符合报名条件学员可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工作机构辽宁省就业网报名。
  (二)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拟参加培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登陆辽宁省就业网(www.jyw.gov.cn)下载《学员登记表》,并持填写或打印好的《学员登记表》及其它要件,到辽宁省就业网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所需的要件,参照《关于开展辽宁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促就业的通知》(辽人社发【2009】20号)规定执行。完成报名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登陆辽宁省就业网(www.jyw.gov.cn)查询培训班次的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三)培训采取任务导向方式。根据每个培训专业的报名情况和定点培训机构的条件,在认真考核定点机构培训方案和培训能力的基础上,以培训协议形式确定具体承担培训任务的定点培训机构。
  (四)强化培训过程管理。一是严格开班审批制度。各定点机构要在开班前将开班申请表、培训学员花名册、教学计划和大纲、课程表等开班资料上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省财政厅同意后方可开班;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班的,省财政厅将不予拨付培训补贴经费。二是定点培训机构必须在培训教室开通远程视频监控,并保持运行良好。三是建立周访月查制度,专业转换管理部门每周将进行电话抽查,每个培训班次实地检查原则上不少于6次,并且以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情况来确定最终培训补贴结算人数。四是加强培训课表备案检查,培训机构每半月上报1次即将开始的半月培训课表,管理部门据此检查培训开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计入最终综合考评。五是严格中途退学管理。对中途退学(包括就业)的培训学员,定点培训机构必须按月向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情况。凡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按双倍人数扣减培训补贴;每班次累计达到5人次的,取消整个班次申领培训补贴资格。凡中途退学的,按实际参加培训月数申领培训补贴。
  (五)切实做好结业审核。定点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应按规定内容撰写培训总结报告。管理机构应在每个培训班次结束前半个月内开展结业考评工作,根据监控检查、学员反馈日常管理等方面情况,对培训机构培训组织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对各定点机构就业率的考核在培训结束一个月内进行。
  (六)对于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定点培训机构,依情节轻重 ,可以实施书面警告、通报批评、扣减培训补贴、暂停培训资格、取消培训资质等处罚。
  五、相关政策和资金拨付
  (一)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培训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厅负责筹集。
  (二)培训补贴的核拨方式。专业转换培训补贴采取在培训班次培训结束后,一次性核拨的方式进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班次的结业情况,分批次向省财政厅申请拨付培训补贴经费,省财政厅经复核后向定点机构据实拨付。申领培训补贴所需要件,参照201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培训补贴申领相关规定执行。
  (三)实行培训补贴的核拨与培训机构管理情况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对存在以下问题的培训班次,相应扣减培训补贴:对于远程视频监控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时间累计超过10天的,最多扣减10%的培训补贴;对于到课率达不到80%的,按比例扣减培训补贴,最多扣减10%的培训补贴;对于未经批准随意调整课程安排的,查出1次扣减2%培训补贴,最多扣减10%的培训补贴;对于就业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比例扣减培训补贴,最多扣减20%。
  附件:201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名单
  附件:
  201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名单
  软件专业:
  1、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沈阳华信诺尔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3、大连中软卓越计算机培训中心
  4、大连高新园区安博希望培训学校
  5、辽宁科技大学
  6、辽宁大学人文科技自考培训学院
  动漫专业:
  1、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沈阳华信诺尔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3、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4、沈阳信息工程学校
  5、沈阳技师学院
  6、辽宁省英博睿职业培训学校(新增机构)
  市场营销专业:
  1、大连中软卓越计算机培训中心
  2、辽宁科技大学
  3、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辽宁大学人文科技自考培训学院
  5、沈阳技师学院
  数控加工专业:
  1、辽宁慧缘职业培训学校
  2、辽宁丰田金杯技师学院
  汽车维护与服务专业:
  1、辽宁丰田金杯技师学院
  室内设计专业:
  1、大连高新园区安博希望培训学校
  2、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3、沈阳信息工程学校
  酒店管理专业:
  1、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新增机构)
  2、辽宁慧缘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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