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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价收费[2011]16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3-9
实施时间: 2011-3-9
失效时间: 2014-3-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318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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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云人社函〔2010〕657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466号)规定,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每人每科60元,二级注册计量师每人每科55元。此收费标准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属人事考试中心的考务费,以及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和聘请监考人员等与组织考试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应督促考试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前应及时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或执行期间国家对该项考试收费政策进行调整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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