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06]3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7-25
实施时间: 2006-7-25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70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国家旅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国家旅游局《关于申请设立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项目的函》(旅函(2005)139号)收悉。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的规定,现将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旅游部门)在组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时,由省级旅游部门向考生收取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和运送、租用考场、聘请监考人员、评卷等支出。
  二、国家旅游局和省级旅游部门在组织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工作时,由省级旅游部门向考生收取中级、高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费,用于组织报名、租用考场、聘请监考人员等支出;由国家旅游局向省级旅游部门收取中级、高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考务费,以及向考生收取特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费,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和运送、评卷、组织答辩等支出。
  三、上述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制定。
  四、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五、国家旅游局收取的中级、高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考务费和特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费,应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具体缴库办法按照《财政部关于确认国家旅游局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3)124号)的规定执行。省级旅游部门收取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和中级、高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费,应全额上缴省级国库,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具体缴库办法按照省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2006年缴库时填列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一般预算收入”科目第42类“行政性收费收入”4218款“旅游行政性收费收入”;2007年以后缴库时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03类“非税收入”04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6项“旅游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4目“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和等级考核费”。支出由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按照其履行职能的需要核定。
  六、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06年7月2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09] 2009/12/1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鲁财综[2011]33 2011/4/6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闽价费[2009]13 2009/4/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 闽价费[2013]47 2014/1/1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黑价联[2014]97 2015/1/1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等 鲁价费发[2013] 2013/11/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 闽价费[2007]34 2008/1/1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考核费收 陕价行函[2013] 2013/3/18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 闽价费[2014]10 20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