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建筑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国家税务局2012年第7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6-26
实施时间: 2012-7-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539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征管实际,现将我省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调整为10%。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的公告》(2011年第5号)有关建筑业应税所得率的规定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建筑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琼地税发[2009]170号)同时废止。
  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首先应分别依据调整前后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出调整前后的应纳所得税额,再以应纳所得税额的合计数依据调整后的应税所得率(10%)倒推出收入总额,最后将倒推出的收入总额填入纳税申报表(B类)的收入总额栏进行纳税申报。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函[2015] 2015/10/8
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14]159号 2015/1/1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 沈政办发[2023] 2023/3/18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普通发票换版的通 大地税告[2012] 2012/3/26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税收征管问题的公告 沈阳市地方税务 2011/1/1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云财税[2007]2号 2007/1/24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 渝府办发[2014] 2014/12/30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审计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 鲁建发[2025]9号 2025/7/15
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 建办市[2018]53 2018/11/5
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 202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