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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市内四区新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费[2012]1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6-18
实施时间: 2012-6-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18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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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物价局、教(体)育局、财政局,各有关幼儿园: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1]22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青政办发[2012]4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要求,经研究,确定我市市内四区新增公办幼儿园(具体名单附后)保教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生每月400元。今后省、市如有新的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各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保教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附:市内四区新增公办幼儿园名单
  市南区成武路幼儿园
  市北区海逸幼儿园
  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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