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依兰县达连河镇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价行[2012]138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5-16
实施时间: 2012-6-1
失效时间: 2015-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88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依兰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依兰县达连河镇城区污水处理项目收费价格的请示》(依政呈[2012]22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计价格[1999]119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县达连河镇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每立方米0.80元。
  此批复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3年。到期如需继续收费,请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地税新版普通 黑价联[2012]11 2012/2/6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 冀发改公价[202 2025/10/3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 闽价费[2010]23 2010/6/10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制定统计专 2022/4/19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 青发改收费[201 2012/4/20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 2016/12/6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1年浙江省行政事业 浙财综[2012]45 2012/10/8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 京发改[2011]39 2011/4/1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 粤价函[2013]17 2013/2/16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考试 津价费[2006]61 200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