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2012]82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6-21
实施时间: 2012-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42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贯彻意见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既生产上述三类产品,又生产其他货物或者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或者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自2012年7月1日起(所属期)均应按规定纳入本次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试点范围。
  二、我市试点纳税人共11户(见附件1:《适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企业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请各单位务必对照《统计表》查漏补缺,如发现有符合条件但未填列在《统计表》的纳税人,应及时补增。同时统一组织调查摸底和实地盘库工作,一方面了解试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购进农产品的基本情况;生产销售的产品种类、耗用农产品情况;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情况;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情况;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的情况等。另一方面对纳税人期初库存产品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进行实地盘库,协助纳税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填写《耗用农产品比率计算表》(见附件2)及《库存农产品增值税进项转出核定表》(见附件3),并按规定于6月底前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作转出处理。
  三、试点纳税人生产已公布扣除标准的部分液体乳及乳制品等产品应按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生产其他纳入试点范围的产品原则上暂按成本法核定。如试点纳税人生产的产品能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参照,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经核定公告后,按投入产出法确定扣除标准。
  四、试点纳税人应当年1月15日前(2012年为7月15日前)或投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深圳市试点纳税人农产品特定扣除标准申请表》(见附件4)。主管税务机关对有关资料进行实地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五、为确保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局将成立由货物和劳务税处、政策法规处等部门组成的扣除标准核定小组,负责对上报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确定企业扣除标准后下发主管税务机关公告实施。
  六、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是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监管虚开收购发票的有效手段。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相关内容。同时注意加强对试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农产品核定扣除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1.适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企业统计表
  2.耗用农产品比率计算表
  3.库存农产品增值税进项转出核定表
  4.深圳市试点纳税人农产品特定扣除标准申请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相关附件:
1.适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企业统计表.xls    
2.耗用农产品比率计算表.xls    
3.库存农产品增值税进项转出核定表.xls    
4.深圳市试点纳税人农产品特定扣除标准申请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 2022/3/1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新地税发[2012] 2012/11/26
关于下达2019年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贸函[2018]76 2019/1/1
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农产品流 豫商建[2012]50 2012/4/28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 晋国税发[2005] 2005/9/6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试点行业农产 甘肃省国家税务 2015/8/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财规发[2020] 2020/5/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皮革鞣制加工业试行 河南省国家税务 2015/3/1
关于进境农产品境外企业申报管理有关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5/12/1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以农产品为 京国税函[2006] 20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