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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伤保险基金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人社厅通[2012]151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5-8
实施时间: 2012-5-8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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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掌握全省工伤保险制度运行状况,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人社部《工伤保险基金检查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地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检查工作,如期完成专项检查工作任务。
  附:《贵州省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方案》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贵州省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方案
  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促进工伤保险基金健康运行,决定在全省开展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目标
  调研检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对影响基金安全的风险点进行排查,查找基金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工伤保险基金健康运行。
  二、检查对象
  经办、管理和使用工伤保险基金的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主要包括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根据需要延伸检查的相关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及供养亲属等。
  三、检查内容
  2011年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包括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伤医疗及康复服务、工伤待遇审核、工伤待遇和专项费用支付、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稽核监督、权益记录、档案管理等对工伤保险基金有影响的环节。必要时,可以延伸到其他年度。主要包括:
  (一)工伤保险基金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按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制定具体的基金管理规章、办法;经办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职责划分、待遇审核、基金支付等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等。
  (二)2011年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基金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经办机构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情况;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情况;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储备金管理使用情况;工伤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情况;工伤保险档案管理情况;经办稽核监督情况等。
  (三)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情况。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认定及鉴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
  (四)2011年工伤保险基金使用和支付情况。基金支出项目和支付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情况;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侵占挪用、欺诈冒领等损害基金的问题;是否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
  (五)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对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执行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情况;用药、治疗、检查及化验的合理性情况;出入院标准掌握情况;康复器具和辅助器具的使用情况及服务协议执行情况等。
  四、检查方法和步骤
  (一)全省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于2012年6月开始至9月20日结束,检查工作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基金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共同参与。市(州)、县(区、特区)的检查面合计不少于60%。检查中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二)9月,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厅将组成检查组抽查毕节市、黔南州、黔西南州3个市(州),下查2个县(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工作采取调研与检查相结合、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社保基金监督机构在检查开始前15天应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对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在检查中予以查证。现场检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查看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内控制度和认定及鉴定程序相关资料;查看社保经办机构拨付失业保险基金的相关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抽查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康复人员病历、医嘱、处方、费用结算清单及相关资料;电话抽查一定数量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及供养亲属,对按时足额发放待遇等情况进行查证。
  (四)检查结束后,各市(州)对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要进行总结,包括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措施和落实的效果,以及今后工作打算等,于9月20日前报省厅资金基金监督处,以便形成全省的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综合报告,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基金检查,是促进工伤保险制度健康运行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检查工作,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必要的专业力量,确保检查质量。
  (二)找准问题,总结经验。各地要结合以前年度稽核、检查情况及群众举报线索等,明确检查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掌握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积累检查经验,提高监管能力。
  (三)严格纪律,及时处理。检查应遵循依法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与被检查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做到不错定,不包庇。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1、《2011年度贵州省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表》(略)
  2、《贵州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情况检查表》(略)
  3、《贵州省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定点医疗等机构管理情况检查表》(略)
  4、《贵州省工伤保险基金检查情况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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