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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实行“实耗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9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5-29
实施时间: 2012-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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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加工贸易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对我市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实行“实耗法”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抵、退税管理,自2012年7月1日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实行“实耗法”。
  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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