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保险 > 保险其他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商业银行对外资保险公司办理人民币协议存款业务的利率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发[2005]10号
发文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05-1-10
实施时间: 2005-1-10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银行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72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拓宽外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渠道,便于商业银行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现就商业银行对外资保险公司办理人民币协议存款业务的利率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及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可遵循自愿和市场化原则对外资保险公司开办协议存款业务。获得经营人民币业务许可的外资独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可在已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对外资保险公司开办人民币协议存款业务;本通知所指外资保险公司,系境内外资独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二、商业银行对外资保险公司办理人民币协议存款业务,每笔起存金额须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存款期限须在五年以上(不含五年)。
  三、商业银行对外资保险公司办理人民币协议存款业务,其利率水平、存款期限、结息付息方式、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存款合同中载明。外资保险公司协议存款凭证可作为向商业银行融资的质押物,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办法执行。
  四、商业银行对外资保险公司办理人民币协议存款业务,须按月按银统310表格式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五、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二○○五年一月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2008]217号 2008/11/26
关于住房公积金有关利率政策调整的通知 建办金管[2005] 2005/3/17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 济住中字[2012] 2012/7/6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管[2007]22 2007/9/15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管[2007]17 2007/7/21
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2010/12/26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办金管[2006] 2006/4/28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 京房公积金发[2 2012/6/8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亚洲开发银行调整总库制贷款利率和以伦 2011/2/24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利率 成公积金[2010] 2010/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