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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辰发花园小区基础设施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管[2012]3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4-18
实施时间: 2012-4-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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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天津市宏佳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辰发花园小区基础设施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经审核,你公司在北辰区京津路承建的辰发花园小区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销售住宅的建筑面积为132072.43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610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6710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号

门栋均价

1门

1号楼

6100

2号楼

6100

3号楼

6100

4号楼

6100

5号楼

6100

6号楼

6100

7号楼

6100

8号楼

6100

9号楼

6100

10号楼

6100

11号楼

6100

12号楼

6100

均价

6100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你公司必须按照核定的销售价格以及相关定向安置房的政策,做好房屋销售管理工作,确保安置基础设施建设被拆迁的居民,不得对社会销售。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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