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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秦皇岛世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冀地税函[2006]22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21
实施时间: 2006-11-2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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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秦皇岛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秦皇岛世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税问题的请示》(秦地税发〔2006〕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秦皇岛世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3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于2005年12月31日办理税务登记。该企业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4名,占企业员工总数的60.87%,经调查,情况属实,符合政策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精神,同意对其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取得的应税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中“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实行一次性审批”的精神,对该单位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符合政策规定的减免税不再审批,企业可以延续以后年度享受减免税优惠。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后续监督管理,及时掌握纳税人减免税有关情况,一旦该企业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应终止此免税政策。省局将对纳税人享受减免税情况进行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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