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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2012]鲁会协函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2-5-29
实施时间: 2012-5-29
法规类型: CPA行业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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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制度和会协[2012]123号《中国注册会师协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详见附件二)的规定和安排,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山东省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计划》(详见附件一)和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12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会计人才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重点对新修定审计准则的实施、应用中问题和实务问题;对新税收法规的把握;企业内部控制审计问题;上市公司审计专题等方面进行培训。今年采取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面授培训为主导,以会计师事务所自行培训为基础,积极派员到国家会计学院培训的方法,确保11月底以前完成全省注册会计的培训任务。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制定好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好注册会计师参加中注协和省注协及事务所(分所)内部举办的培训班。
  二、2012年,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于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自行举办的培训班,不再直接考核和发证。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举办好内部培训班,确保注册会计师年内职业培训达到40个学时以上。
  三、2012年。凡未参加全国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班的注册会计师,省将不对其补训,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务必按规定安排好有关人员及时参加全国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培训班。
  附件一:山东省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计划
  附件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一:山东省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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