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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2011年度报表情况的通报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12]33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2-5-17
实施时间: 2012-5-17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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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1年年度行业年度报表填报工作中,中注协采用网络报送方法,税务师事务所和地方税协均通过网络在系统中进行填报和审核。截至4月20日,全国36个地区的注册税务师行业2011年度报表(以下简称年报)表1至表5填报和审核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各地也陆续上报了报表分析报告。为了切实加强行业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进一步提高行业报表报送质量,更加准确分析行业数据,为行业发展提供准确依据,现将2011年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税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据年报表1统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国从事经营的税务师事务所共4667户(包括税务师事务所的子所和异地分析),比2010年的4335户增加322户,增长7.66%。其中,有限所3848户,占82.45%;合伙所819户,占17.55%。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金总额24.65亿元,运营资金总额1.50亿元,资产总额132.44亿元,利润总额2.88亿元,委托人户数总额230.10万户次。
  据年报表3统计,2011年度全国新设税务师事务所343户,其中有限所252户,合伙所91户。注销税务师事务所75户,其中有限所50户,合伙所25户。变更税务师事务所665户,合并税务师事务所6户。税务师事务所分所401户,分所从业人员4087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1507人。
  从区域分布情况来看,税务师事务所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华北、华东和中南地区。除计划单列市外,各地区税务师事务所也大部分集中于省会城市和省内经济发达地区。全国36个地区中事务所数量超过100个的地区有16个,依次是,广东470户、北京449户、山东324户、江苏281户、河南227户、浙江210户,湖北194户,四川194户、河北174户、深圳165户、福建133户、安徽148户、辽宁131户、湖南114户、天津104户、内蒙古100户,上述16个地区税务师事务所共有3418户,占全国总数的73.24%。
  (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据年报表2统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2011年税务师从业人员90107人,比2010年度84363人增加5744人,其中女性53356人,占59.21%;执业注册税务师34246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8.01%,其中女性17599人,占51.39%。合伙人或出资人14848人,占执业注册税务师总人数的43.36%;具有其他中介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3550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9%;其他从业人员52311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8.05%。与2010年度人员基本情况相比较,结构没有明显变化,从业人员主体以其他从业人员为主,2011年度各类人员总数都有所增长(2010年度、2011年度详细数据对比见图一,2011年度从业人员结构见图二)。
  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10136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1.25%。执业注册税务师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1357人,占3.96%;本科学历的人员17063人,占49.83%;大专学历的人员14186人,占41.42%;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1640人,占4.79%。执业注册税务师的学历水平要优于整个行业的水平(2011年度全体从业人员及执业注册税务师的学历结构见图三、图四)。
  从学历结构看,呈金字塔结构,从业人员以大专学历的人员为主,其次为本科学历,研究生以上的人员最少。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1999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22%;本科学历的人员35170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9.03%;大专学历的人员42802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7.50%;
  从年龄结构看,从业人员和执业注册税务师均以36-50岁的人员为主,和2010年相比,36-50岁的从业人员和执业注册税务师的比例上升,其他年龄段的从业人员和执业注册税务师的比例都在下降。从业人员中,35岁以下的从业人员36650人,占从业人数总数40.67%;36-50岁的从业人员42328人,占从业人员总数46.98%;51-60岁的从业人员6144人,占从业人员总数6.82%;60岁以上的从业人员4985人,占从业人员总数5.53%。执业注册税务师中,35岁以下的执业注册税务师5288人,占15.44%;36-50岁的执业注册税务师22746人,占66.42%;51-60岁的执业注册税务师2806人,占8.19%;60岁以上的执业注册税务师3406人,占9.95%。执业注册税务师的年龄相比较整个行业的人员偏大(2011年度全体从业人员及执业注册税务师的年龄结构详见图五、图六)。
  二、行业经营情况
  (一)收入总额及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据年报表4统计,2011年度注税行业经营收入总额97.33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95.37亿元,占收入总额的97.99%。与2010年度注税行业经营收入总额80.75亿元相比,收入总额增加16.58亿元,增幅为20.53%。2011年度全行业利润总额为2.88亿元。
  2011年度涉税服务收入39.84亿元,占收入总额的比重为40.94%,比上年34.89亿元增加4.95亿元,增幅为14.19%。列涉税服务收入前三位的业务是:受聘税务顾问咨询收入17.88亿元,占涉税服务收入总额的比重为44.89%;代理建账记账收入5.97亿元,占涉税服务收入总额的比重14.99%;代理纳税申报收入4.43亿元,占涉税服务收入总额的比重11.11%。上述三项涉税服务收入合计为28.28亿元,占涉税服务收入总额的比重为70.99%(2011年度涉税服务收入结构详见图七)。
  2011年度涉税鉴证业务收入50.03亿元,占收入总额比重51.40%,比去年39.23亿元增加10.80亿元,增幅为27.53%。其中,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收入37.45亿元,占涉税鉴证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为74.86%,比去年28.93亿元增加8.52亿元,增幅为29.44%;税前弥补亏损鉴证业务收入1.25亿元,占涉税鉴证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为2.50%,比上年1.15亿元增加0.10亿元,增幅为8.87%;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收入2.95亿元,占涉税鉴证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为5.90%,比上年2.86亿元增加0.09亿元,增幅为3.15%;其他涉税鉴证业务收入8.38亿元,占涉税鉴证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为16.74%,比上年6.29亿元增加2.09亿元,增幅为33.24%。(2010年度、2011年度详细数据对比见图八,2011年度涉税鉴证业务收入结构详见图九)
  (二)行业规模经营情况
  2011年度中税协议对符合统计要求的合并采取母子、总分结构的税务师事务所的经营收入进行汇总统计,将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分公司)的经营收入并入其总机构(母公司或总公司)的经营收入,2011年度符合收入汇总统计条件的税务事务所共有9户,共合并统计事务所83户,按总机构所在地进行统计,分别为北京6户:中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致通振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大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1户: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1户:江苏税联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1户:广东中成海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汇总后,全国税务师事务所总户数为4593户。2011年经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共有143户。占行业户数为3.11%;经营收入总额36.18亿元,占本年度行业经营收入总额的37.17%。2011年经营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有26户,超过亿元的事务所有6户,超过3亿元的事务所有1户。同比10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户数。经营收入分别增长了19.17%。29.82%,经营收入3000万元以上和超过亿元的事务所户数各增加11户和2户,首次出现超过3亿元的事务所,除反映出参与整合的税务师事务所规范不断扩大外,也反映出行业收入进一步向规范较大的事务所集中。
  从区域分布情况看,2011年度经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事务所,大多数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其中,华北地区34户,占比23.78%;华东地区81户,占比56.64%;中南地区13户,占比9.09%;西南地区11户,占比7.69%;西北地区4户,占比2.80%。户数地区排名前五名的分别为北京32户、浙江25户、江苏24户、上海14户、广东9户,前五名总计104户,占全国总数143户的72.73%。
  (三)经营收入超过亿元的地区
  2011年经营收入超过亿元的地区共有24个,收入总额92.28亿元,占全行业经营收入总额的93.79%,依次为北京12.60亿元,江苏11.68亿元,浙江10.84亿元,广东10.01亿元,上海5.74亿元,四川5.22亿元,山东4.26亿元,深圳3.28亿元,宁波2.92亿元,河南2.32亿元,湖南2.20亿元,湖北2。16亿元,河北1.99亿元,山西1.86亿元,重庆1.77亿元,新疆1.47亿元,天津1.42亿元,云南1.10亿元,安徽1.05亿元,陕西1.04亿元。
  (四)四年翻一番的行业发展目标
  根据中注协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2008-2012年注税行业发展目标》,注税行业四年发展要达到80亿元-100亿元的规模,即四年翻一番。以2007年度的经营收入42.3亿元为基数,每年递增20%,力争实现2011年经营收入84.6亿元。就全国而言,2011年度注税行业经营收入为97.33亿元,已成功实现并超额完成注税行业四年翻一番的发展目标。其中已实现四年翻一番目标的地区有22个,依次为云南、西藏、海南、内蒙古、北京、甘肃、天津、山西、大连、重庆、安徽、广东、江西、四川、青岛、青海、湖北、辽宁、厦门、陕西、江苏、河北(见附件一)。
  (五)所均贡献度,人均贡献度
  所均贡献度,既某区域内单个税务师事务所的年度平均业务收入,等于本地区当年行业经营收入总额与事务所户数之比。2011年度全国所均贡献度为208.55万元(见附件二),2010年度为186.28万元,增幅为11.96%。所均贡献度高于全国平均值的地区有12个,依次为上海、宁波、浙江、江苏、青海、厦门、北京、四川、新疆、青岛、宁夏、广东;所均贡献度增幅前十名的地区为内蒙古、甘肃、湖北、山西、重庆、河北、云南、广东、北京、四川。
  人均贡献度概念,即谋区域内单个从业人员的年度平均业务收入,等于本地区当年行业经营收入总额与从业人员人数之比;师均贡献度概念,即某区域内单个执业注册税务师的年度平均业务收入,等于本地区当年行业经营收入总额与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之比。2011年度全国人均贡献度为10.80万元(见附件三),2010年度为9.57万元,增幅为12.85%;2011年度全国师均贡献度为28.42万元(见附件三),2010年度为25.44万元,增幅为11.70%。人均贡献度高于全国平均值的地区有13个,依次为上海、江苏、宁波、北京、浙江、宁夏、厦门、四川、重庆、青岛、湖南、青海、新疆;师均贡献度高于全国平均值的地区有12个,依次为宁波、上海、浙江、江苏、青海、宁夏、厦门、北京、四川、青岛、贵州、重庆。人均贡献度增幅前10名的地区有内蒙古、甘肃、河北、重庆、辽宁、云南、山西、湖北、北京、广东;师均贡献度增幅前10名的地区内蒙古、山西、甘肃、云南、青海、重庆、河南、广东、辽宁、北京。
  三、行业集中度
  行业集中度,即在一个行业中,业务收入在各单位之间的分布。行业集中度是度量一个产业市场结构的主要指标。它代表一个行业的成熟度。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集中度为0.6784,比2010年度行业集中度0.6775略有上升(见附件四),行业集中度上升的有21个地区:西藏、福建、海南、浙江、辽宁、新疆、甘肃、江西、陕西、广西、重庆、广东、宁夏、宁波、北京、上海、江苏、深圳、青海、湖北、山东。各地行业集中度详见附件二。
  从2009年度起各地税协陆续出台了一些支持行业做大做强的政策,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事务所的做大做强,2010年度比2009年度全国行业集中度略有下降,但2011年度比2010年度全国行业集中度略有上升,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有两方面:一是从新设事务所稀释行业集中度的角度分析,2011年度比2010年度新设事务所减少了58户,新设所稀释行业集中度的力度比2010年度略有减弱;二是从现有事务所的集团化浓缩行业集中度的角度分析,2011年度税务师事务所的集团化进程进一步加快,2011年度符合收入汇总统计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共有9户,共合并统计事务所83户,比2010年度各增加3户和30户,导致全国事务所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拉大,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经营收入排名前100位的税务师事务所,户数占行业总户数的2.18%,经营收入占行业经营收入总额的32.33%,比2010年度的31.94%上升了1.22%。二是经营收入排名后1000位的税务师事务所,户数占行业总户数的21.77%,经营收入占行业经营收入总额的0.89%,比2010年度的1.01%下降了11.88%。同时,2011年度所均贡献度为208.55万元,达到所均贡献度以上的事务所为1079户,占全国事务所总户数的23.49%,占行业收入总额的75.96%;2011年度行业收入中位数为81.88万元,所均贡献度和行业中位数之间的事务所为1218户,占全国事务所户数的26.52%,占行业收入总额的16.69%,中位数以下的事务所占全国事务所户数的50%,占行业收入总额的7.36%。可见,以上原因综合作用拉动了全国行业集中度的提升,但由于中小规模税务师事务所户数占比方面仍然占有绝对优势,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全国行业集中度的增长是个缓慢渐进的过程,行业发展的两极分化格局也将随之逐渐形成。
  四、报表报送情况与存在问题
  本次填报应用行业报表系统进行网络填报。由于网络保镖设定了勾稽关系,统一了填报口径,实现了数据的实时传输和自动统计,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历年填报口径不一致等问题,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降低了地方税协汇总的工作量,提高了报表报送工作的效率。
  (一)报表报送情况
  截至3月31日,完成全部报表填报和审核工作并提交2011年度报表分析报告的有21个地区,分别是:天津、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宁波、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西藏、陕西、甘肃、新疆;还有8个地区按时完成全部报表填报和审核工作,分别是:河北、山西、厦门、青岛、河南、深圳、青海、宁夏。
  截至目前,全国26个地区均已提交行业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质量相比去年有大幅度提升,大部分地区的分析报告都能做到有情况介绍、有数据分析,有存在问题原因总结及发展对策和建议。其中分析报告质量比较好的地区:辽宁、江苏、宁波、福建、江西、湖南、深圳、广西、西藏等地区地区已经开始使用所均贡献度,人均贡献度等行业指标和饼状图、柱状图等数据分析工具进行报表分析。
  浙江税协为贯彻落实行业信息化建设的目标,确保行业报表全面,准确,按时填报,于2011年11月与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合举办了全省注税行业报表和会员管理业务培训班。202家事务所的208余名业务主办人员分两批参加了此次培训,保证了报表网络填报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本次为中税协全面启动网络填报工作的第二年,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比去年少了很多,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表2和表4的问题仍然较集中
  由于表2“人员情况统计表”和表4“经营收入情况统计表”中某些数据因各地相关规定不同无法设定统一的表内和表间的勾稽关系,造成填报数据容易出现偏差。
  2.地方税协办未能及时提交已注销所名单由于地方税协未能在报表报送工作启动前及时提交本年度已注销所名单,导致后期报送工作完成但税协汇总表无法提交,影响了报送工作的整体进度。
  3.地方系统和中税协系统不兼容问题
  个别地区由于已在本地区应用区域性的填报系统,地方系统和中税协系统不兼容,既影响了行业报表报送工作的整体进度,又影响了全行业的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进度。
  五、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根据今年行业年度报表总体情况来看,各地已逐步掌握网络填报工作的基本操作,实现了行业信息化目标的重要一步——基础数据信息化,推进了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开展。
  中注协将坚持实现行业信息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已有成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减轻地方税协、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的手工操作的工作量,汇总分析各地税协及事务所在报表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据此完善报表填报系统,以方便地方税协和事务所的审核和填报工作,保障未来的填报工作更加准确、高效地完成。
  希望各地税协:
  一是继续做好本地区的税务师事务所的安全盘管理和中税协各信息化应用系统的使用指导工作,确保明年的报表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
  二是及时总结分析本地区2011年度报表填报工作的常见问题,主动与中税协沟通解决办法,为明年的报表报送工作扫清障碍。
  三是要加强对报表统计数据的分析工作,认真研究行业集中度、所均贡献度、人均贡献度等行业指标,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本地区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辨证地使用数据分析结果研究促进行业发展的对策,推动行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附件一:2007、2010、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经营收入情况表
  附件二:2010、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所均贡献度、行业集中度系数情况表
  附件三:2010、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人均贡献度、师均贡献度情况表
  附件四:2010、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集中度曲线图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07、2010、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经营收入情况表.pdf    
附件2:2010,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所均贡献度,行业集中度系数情况表.pdf    
附件3:2010,0211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人均贡献度,师均贡献度情况表.pdf    
附件4:2010、2011年度全国注税行业集中度曲线图.pdf    
另附:图一至图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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