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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税政处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税[2012]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2-24
实施时间: 2012-2-2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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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
  现将《税政处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税政处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深入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税政工作意义重大。今年税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的总体要求,围绕全省总体经济布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正确把握当前财政经济形势,积极参与国家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加强税政监督管理,完善地税系统部门预算管理,加强税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开创税政工作新局面。围绕上述总体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参与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充分发挥地方税政的职能作用
  (一)密切关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和房产税试点运行情况。认真学习试点地区经验,研究向国家争取将我省纳入扩大试点范围的可行性,并协调税务部门提前做好测算分析等准备工作。
  (二)积极争取资源税全面改革。深入重点市县开展调查研究,测算分析煤炭实行从价定率计征,以及调整其他资源品目适用税率标准对我省的影响,积极向国家反馈调研成果,争取资源税全面改革尽快实行。
  (三)积极配合国家开展税改调研。通过开展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收改革的调查研究,测算分析不同改革方案对我省经济社会和财政收入的影响,为国家税制改革提供政策建议。
  (四)继续争取油气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改革。积极向国家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政策执行的可行性,增加资源地财政收入。
  二、进一步强化税政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
  (一)深入贯彻实施结构性减税等税收政策。全面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措施,落实产业优化升级、节能减排、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优惠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切实加强涉税审批工作。积极参与高新技术企业、非营利组织、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社会团体减免税资格认定等涉税审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严把政策关口,落实好税收政策。
  (三)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对各地违背税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擅自出台越权减免或变相减免税的行为,组织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四)全面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会同税务部门继续做好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工作,关注推广应用效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启动有奖发票拍奖活动,提高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
  (五)继续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部门联动机制建设。跟踪联动机制运行和相关配套政策的执行情况,深入剖析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征管、堵塞漏洞的意见和建议。
  三、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增强参与宏观决策的能力
  (一)继续做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研工作。一是做好2012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好我省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布置、数据汇审和测算分析工作。二是做好2012年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重点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收负担状况,为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提供基础素材和依据。
  (二)做好关税调研与建议工作,提高关税工作层次和水平。一是做好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与分析工作。在保证样本数量、数据质量的同时,着力做好调查报告的撰写和调查数据的分析应用。二是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的联系,拓宽我省关税年度实施方案建议征集范围,指导企业和行业协会提高建议水平。三是开展种子种源进口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调研,跟踪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和科技重大专项政策,对免税清单调整提出建议。
  (三)做好税收收入分析及预测工作。深入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研究税收收入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之间的内在联系。开展重大税收政策实施效果调查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四)继续开展税式支出工作。进一步完善税式支出指标体系,做好信息的日常收集与分析整理,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全面掌握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进一步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的建议。
  四、继续加强地税系统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管理。在准确编制省本级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指导市县做好分级负担的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严格审核决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掌握税收征收成本,为安排部门预算提供依据。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地税系统征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地税系统维修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范围、申报审批程序,提高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进一步优化资金投向,逐步改善边远、贫困地区办公条件,促进地税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做好与市县财政部门的沟通,定期通报资金安排情况。
  (三)加强财政资金同步监督。按照财政同步监督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2012年度同步监督方案,重点对地税系统维修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和征管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行为。
  五、不断加强税政基础管理,提高税政工作水平
  (一)加强税政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处内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岗位责任体系,切实提高税政管理水平。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速度,尤其要加强督办文件的办理,准确提出合理合法的政策建议。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税政工作动态。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高税政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和形象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服务大局,精通业务,勤政务实,廉洁奉公,谦和文明”的税政干部队伍。
  (三)加强基层税政建设。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基层税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基层税政工作水平。加强对部署工作的跟踪问效,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充分调动基层税政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注重省内各市(地)的交流以及与外省(市)的交流,分批组织基层税政干部赴先进地区学习税政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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