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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商所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吉工商基字[2012]11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2-2-9
实施时间: 2012-2-9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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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商所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意见》,现就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商分局(所)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履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增强队伍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为主题,从解决人民群众意见最集中、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问题入手,通过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工商分局(所)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工作思路向便民惠民汇集、工作落实向为民利民凝聚、工作作风向亲民爱民转变,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展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清廉从政、为民勤政的良好形象。
  二、目标任务
  (一)推动科学发展。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在全省系统基层工商分局(所)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监管维权是第一责任的基本理念,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尽心尽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在基层工商分局(所)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现工作机制有所创新,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工作效能显著提高,推动科学发展卓有成效。
  (二)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全省系统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凝聚人心、服务社会、树立形象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做好排忧解难、思想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要加强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要强化维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要广泛宣传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坚持依法行政,清廉从政,为民勤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通过在基层工商分局(所)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使工作作风得到改进和加强,市场主体注册数量、市场秩序规范程度、社会服务面有大幅度拓展,爱岗敬业、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的价值观念更加牢固,在推动和谐社会、和谐机关建设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服务人民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完善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开展“下基层、助企业、解难题”活动。按照省局党组提出的“千名领导干部下基层、万名工商人员助企业、三级工商机关解难题”活动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走出机关、走进群众,认真解决基层和服务对象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建立起促转变、调结构,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工商基层党组织与地方困难群众联系制度,定期开展走访和送温暖活动,体现党的关怀、体贴和帮助;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干部职工疾苦,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通过在基层工商分局(所)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举措,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政风行风评议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
  (四)加强基层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创新活动方式,落实组织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落实党的中心工作中的服务和保证作用。通过在基层工商分局(所)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使学习型党支部和高素质的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突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着力引导和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上创先争优,在务实创新、创造工作业绩上创先争优,在坚持学习、提高能力素质上创先争优,在从严要求、展示社会形象上创先争优。
  三、具体要求
  (一)组织学习培训,掌握具体内容。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关于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文件,重点学习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商所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意见》(工商人字[2011]237号),通过学习,掌握“九个主题”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明确在工商所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对于激发工商所党组织和学员内在动力和创造力,激发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重要意义。
  (二)围绕“九个主题”,开展实践活动。以“服务人民比贡献”为主题,开展强化宗旨意识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调动和激发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优质服务促发展”为主题,开展落实政策措施、贯彻制度规定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细化服务标准、完善服务体系、改善服务环境;以“便民利民办实事”为主题,开展“绿色通道”、网上受理、跟踪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活动,落实政务公开、首问负责、一审一核、限时办结、定期回访等制度规定,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以“依法行政促和谐”为主题,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商标假冒侵权、维护公平竞争、打击传销、网络交易行为监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整治等活动,公平执法,依法行政,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以“走访调研解难题”为主题,开展“进企业、进商场、进市场、进社区、进农村”走访调研和民情接访日、工商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了解掌握群众的实际困难和现实需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服务窗口树形象”为主题,开展“文明示范窗口”、“人民满意窗口”、“红旗窗口”、“服务标兵窗口”和“党员示范岗”、“团员先锋岗”、“巾帼文明岗”等争创活动,提升工商窗口服务品牌;以“强化培训强素质”为主题,开展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岗位练兵、比武竞赛及比学习、比素质、比作风、比服务、比实绩等活动,坚持在工作中发现典型,以实效评价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良好局面,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干部队伍;以“建章立制促规范”为主题,开展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活动,及时总结提炼市场巡查、信用监管、消费维权、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做法经验,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各项为民服务措施落实到实处;以“公开承诺重践行”为主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形式,开展践行承诺评查活动,接受群众监督,落实践行承诺。
  (三)开展群众评议,检查整改提高。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指导意见》(工商人字[2011]259号),对全省工商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群众评议。对党组织进行评议,内容包括: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情况,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情况,推动非公有制企事业和个体工商户党建情况,统筹推进各级局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对基层党组织评议突出为民服务效果。对党员进行评议,内容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承诺践诺情况,服务群众情况,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情况,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等。
  开展群众评议,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会议的方式进行,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各级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评议方式,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党组织负责人要在群众评议大会上专题汇报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评议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和群众反馈。
  各级局党组(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通过各种形式向群众通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参加评议大会人员主要包括下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代表、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行风监督员等。
  对各级局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及所属党员的群众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包括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基层单位和监管服务对象等方面的代表。党组织负责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要汇报参加活动情况,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
  对窗口部门和基层工商分局(所)党组织和党员的群众评议,由本级党组(委)负责组织。参加评议的人员包括行风监督员、监管服务对象代表、群众代表等。主要采取走访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基层工商分局(所)等方式进行;平时已开展即时评议的,可汇总日常评议情况;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认真听取服务对象意见。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级局要把在基层工商分局(所)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经常性工作之中,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工商分局(所)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踊跃参与、勇于争先,把群众评议工作抓好抓实,确保在基层工商分局(所)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二)科学谋划,周密实施。各级局要把在基层工商分局(所)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和群众评议工作与完成中心任务有机结合,与基层建设同步推进,贴近工作实际,突出工商特点,体现实践特色,增强争创活动和群众评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谋划各阶段的活动内容,加强各个环节的衔接,做到开展活动和群众评议与完成工作任务“两不误、两促进”,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把创先争优聚集在干事创业上,落实在本职岗位上,体现在具体行动上。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局要深入挖掘、广泛树立基层工商分局(所)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OA网等平台,采取形势报告会、专题讲座、座谈交流和文艺演出等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基层的新鲜经验,宣传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全省系统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重点,抓好督查。各级局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及时提出改进意见,责令限期整改,促其改进提高。各级局领导要利用调研、检查等时机,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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