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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推荐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2-5-23
实施时间: 2012-5-23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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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领导小组关于更新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的工作安排,现面向全省征集相关专家,对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进行更新和充实完善(详见附件)。为进一步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财务专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河南省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身体健康,从事财务、审计工作并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含注册税务师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申报方式与程序
  (一)申报专家登录“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专家库管理系统”(www.hnkjt.gov.cn/gxjs/zjk/),注册后进入“专家入口”进行网上信息填写。
  (二)申报专家填好信息后网上提交至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在线打印“专家备案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将“专家备案表”纸质材料报送各省辖市国、地税局纳税服务科。
  三、有关要求
  (一)专家库建设是保障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税务师事务所接到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申报。因高企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本次将进行重新调整,以往已入库的高企评审专家和其它专家库内的专家均须重新申报。
  (二)各税务师事务所将“专家备案表”一式二份于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集中报送至各省辖市国、地税局纳税服务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吕晓慧  张秀莉
  联系电话:0371-66767053   0371-56987553
  附件:《关于更新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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