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消费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2-1
实施时间: 2011-12-1
法规类型: 消费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21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0号)规定,我局决定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第二十二条修改为:“主管国税机关受理纳税人的即征即退申请后,应对有关资料进行合法性审核,有关部门认定证书需要年审的还应审核年审是否合格,福利企业还应审核实际安置残疾人员人数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已按规定重新办理认定和审批手续。对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及时办理退税手续。
  在审核中发现疑点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对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的,给予办理退税;对存在争议无权处理的问题,及时报上级机关研究处理。
  主管国税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即征即退企业增值税退税的事后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0号)规定,定期开展纳税评估。”
  本公告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办理流程的 广东省地方税务 2013/2/18
重庆市财政局《税收优惠政策指南》[2023年] 2024/3/19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和服务 鄂地税发[2004] 2004/3/30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税收 苏国税发[2007] 2007/7/1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台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温 2018/11/2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 内政发[2015]5号 2015/1/15
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 发改高技[2024] 2024/3/2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内财税[2021]3 0001/1/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 201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