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对外经贸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2012年外贸促进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企[2012]69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5-7
实施时间: 2012-5-7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69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2012]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2012年外贸政策主要立足当年“保增长、保市场、保企业”,着眼长远“增总量、增份额、增效益”。根据这一政策思路,制定我省2012年外贸促进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鼓励扩大出口
  对2012年扩大出口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具体实施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进口补贴
  对国家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先进技术,继续争取国家财政补助;对国家鼓励目录以外进口的机电设备、关键零部件,省财政按每美元给予不超过0.02元补贴,对外贸公司代理手续费按合同金额不超过0.5%给予补贴,原则上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支持省内企业建立进口商品内销网络,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为落实省政府文件(皖政[2012]50号)精神,进口补贴的政策实施期间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执行中统筹安排资金提前兑现。
  三、开拓国际市场补贴
  一是对出口额4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申请国际认证、专利、商标等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补助,对参加境外展览、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等项目发生的费用给予一定补助;二是对出口额4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参加境外展览等给予一定补助;三是支持企业参加省商务厅统一组织的境外展览;四是对服务贸易企业参加境外展览给予适当补助。政策执行期2011年11月初至2012年10月底。
  具体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四、出口信用险保费补贴
  对投保企业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实际缴纳保费给予50%比例补贴,政策执行期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3年初兑现。
  五、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国家级或省级基地内外贸企业提供服务的平台建设予以资金支持,政策期限为当年项目当年安排。具体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六、企业孵化等综合服务
  调整优化政策结构,其中:以补助、奖励方式支持进出口企业孵化、品牌建设、应对贸易摩擦、培训(含服务贸易培训)等,当年项目当年安排。具体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七、外向型企业培育
  一是过亿美元潜力企业培育资金,对我省进出口45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大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签订目标责任书,动态跟踪管理,通过以奖代补,继续扶优扶强,做大外贸企业;二是中小外向型企业培育资金(包括对皖北地区以及农产品出口基地的支持),以贴息或补助方式,扶持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增强发展后劲;三是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培育服务外包额过千万美元、服务贸易额过百万美元的企业,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培育重点文化企业,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当年项目当年安排。具体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二0一二年五月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外贸高质量发展 冀政办字[2018] 2018/6/27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 杭政[2015]36号 2015/7/3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推 宁政办发[2015] 2015/8/15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实施 晋政办发[2016] 2016/5/30
大连海关沈阳海关联合公告2014年第3号 大连海关沈阳海 2014/8/20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 吉政办发[2022] 2022/5/7
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 国办发[2022]18 2022/5/17
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 国办发[2021]24 2021/7/2
天津海关关于印发《天津海关促进外贸保稳提质30条措施》 2022/5/14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实 鄂政办发[2016] 201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