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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建部财政部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黔建科通[2012]208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2-4-28
实施时间: 2012-4-28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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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的“十二五”期间完成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住建部、财政部就推动该项工作下发了《关于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详见附件),并且优先考虑贵州实施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对贵州的支持,现转发你们。我省夏热冬冷地区涉及遵义、黔东南、铜仁三个地区,要在很短的时间完成上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因此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必须集中力量,在摸清情况、充分分析的基础上,按《意见》精神于2012年5月20日前将本地区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及实施方案报我厅,以便上报住建部和财政部,过时按不开展该项工作对待,并追究地方责任。非夏热冬冷地区也应认识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重要性,注意做好既有居住建筑现状的调查,预先做好节能改造计划和项目储备。
  联系部门: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系人与电话:段 莉 0851-5360129   18984311466
  许家强 0851-5360246   13985133771
  附件:《关于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建科[2012]55号)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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