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发改价调[2012]191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2-20
实施时间: 20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470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郑州辖区各支行,省各大煤业集团、各有关发电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发改电[2011]299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2年3月1日起,取消省内工业企业(含河南投资集团燃料有限公司、国电河南燃料有限公司、河南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华润电力燃料(河南)有限公司、大唐河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用煤减半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临时优惠政策,征收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11]5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 南 省 财 政 厅
  河 南 省 地 方 税务 局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征价格调节基金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2/1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供电企业代收的临时电力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1/9/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代征价格调节基金问题的批 桂地税字[2011] 2011/4/6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湖北省物价局关于五峰土家 鄂价法规[2012] 2012/8/15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市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 台政发[2013]1号 2013/1/16
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价 成价调委[2008] 2008/3/3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缓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和价格调节 辽地税发[2014] 2014/2/1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 桂价综[2012]68 2012/7/26
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 粤府令第141号 2010/1/1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 武政[2013]4号 20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