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财政公告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21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2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2-5-16
实施时间: 2012-5-16
法规类型: 财政公告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74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2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80亿元。
  三、本期国债期限5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25%,2012年5月17日开始发行并计息,5月21日发行结束,5月23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
  四、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5月17日、11月1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62年5月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五、本期国债在2012年5月17日至5月21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2016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 财库[2016]87号 2016/5/31
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等十七只债券利息有 2016/8/29
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68号 财政部公告2012 2012/9/27
关于支付2008年记账式[二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8/14
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6号 财政部公告2013 2013/4/3
关于2014年记账式贴现[八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库[2014]195号 2014/11/28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31号 财政部公告2014 2014/5/23
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等两只国债利息有关 2014/8/18
关于对部分国债券种实施到期日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库[2022]13号 2022/3/29
关于2016年记账式附息[十七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