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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浙政发[2012]3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4-20
实施时间: 2012-4-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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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扎实推进“调结构、促转型,重投入、兴实体,强改革、优环境,惠民生、促和谐”,增强工业发展后劲,构建浙江工业发展新优势,实现我省工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转变,现就进一步推进工业有效投资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工业有效投资对做强实业和建设工业强省的重大意义
  工业是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石,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我省核心竞争力、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集中体现,是富民强省、走在前列的主战场。工业有效投资是增强工业经济增长活力和工业发展内在动力的有力保障,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主要手段,是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关键举措,是工业强省建设的重要支撑。“十一五”以来,我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工业投资对实体经济的拉动作用,通过持续推进企业加大投资力度,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有力促进了我省工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但也要看到,我省工业投资面临资源、环境约束加大,土地、电力、科技、人才等要素供应不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企业家信心亟需提振等制约,出现投资增长乏力、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严重影响我省工业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效益和后劲。工业有效投资的水平,决定未来工业经济发展的规模和质量。进一步推进有市场、有回报、可持续的有效投资,已成为确保我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
  二、转变投资理念和方式,加强投资服务体系建设
  (一)转变工业投资理念和方式。我省人多地少,资源贫乏,土地、能源、环境等制约将长期存在,以低成本扩张、低价格竞争为主的发展道路已难以为继。要切实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投资理念,摒弃只重投资规模、不重投资质量的粗放投资理念,摒弃比拼成本、价格、能源、土地、政策优惠和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投资行为,摒弃不愿立足主业做强做优做久,只求快速回报的投机型投资行为;弘扬既重视土地、厂房、设备等“硬投入”,又重视人才、研发、培训等“软投入”的投资理念,引导工业资本、人力资本与创业创新有效结合的投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创新对工业投资的指导服务,引导民间资本开展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的对接投资,开展替代低素质劳动力的技改性投资,开展购买品牌、并购企业、建设营销网络等并购重组性投资,开展人才、科技创新和劳动者技能培训等开发性投资,开展建设特色工业设计基地、购买技术、引进研发团队和建设创新型企业等创新性投资,开展建设总部基地、创新基地、新兴产业基地、工业强镇等平台性投资,开展引进央企、外企、知名民营企业等开放合作性投资。
  (二)推进工业投资的社会化服务。将工业投资社会化服务作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点加以培育,大力发展一批为工业投资提供市场调研、技术咨询、成本控制、资金筹措、招商引资、设备采购、建设管理、安装调试、项目审批代理等服务的社会化服务机构,鼓励各类民间社团、科研院所、工程咨询、工程承包、融资担保、设备进口、招标投标等单位提供多种形式的工业投资中介服务。加强工业投资服务市场建设,制订相关扶持政策,促进企业转变投资管理理念,主动加强与社会化投资服务机构的合作,推进工业投资服务外包。
  (三)加强工业投资的宏观指导。抓紧做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工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定期颁布《浙江省工业投资导向目录》,各级政府也要根据本区域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地区工业投资导向目录,引导企业投资方向。加强工业投资预警机制建设,加强产业政策宣传,科学引导企业投资方向,推进工业投资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
  三、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抓准抓实工业有效投资
  (一)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地方政府财政投入,带动民间资本的有效投入。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规划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认定一批示范基地。认真组织实施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新能源汽车、海洋新兴和核电关联等9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进一步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力量,形成合力,抓好若干具有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的关键项目。组织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专项,着力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瓶颈,实现重大技术的产业化。大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以应用促发展、促提升。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制度,省统计局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行业归类。
  (二)加大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投入。以技术改造为抓手,以龙头企业培育为重点,以基地建设为载体,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组织实施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技术赶超计划和重点技术改造“双千工程”。鼓励对传统优势产业的关键环节、关键技术、关键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投资;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开展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拓展的投资,巩固产业发展基础;支持企业依托原有产业优势投资关联产业,形成新的增长点;引导中小微企业实施向“专精特新”发展和提高专业化协作配套水平的投资;鼓励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加强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快工业项目储备库建设。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及产业发展新情况,各地和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储备一批、前期一批、开工一批”的要求,抓紧建立动态跟踪、分级管理的项目储备制度,努力实现由单个项目谋划向项目群、产业群谋划的转变。积极储备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优势培育、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等方面的精品项目,切实把项目库建成工业转型升级的动力库。
  (四)加快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实施。积极谋划建设一批有利于我省产业链完善、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结构优化的基础产业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搭建工业项目建设平台。每年组织实施重大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双千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百项工程”等项目计划。各地要建立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机制和推进协调机制,科学谋划,合理布局,集中要素资源,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实施。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建立项目推进的领导协调责任制,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强化创新创业投资,吸引人才技术回归
  (一)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经济与科技、产业政策与科技政策的衔接,大力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优化投资结构,打造产业发展新亮点。积极探索多层次、多形式、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联合方式,培育建设一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新型共建研发机构,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共建经济实体,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积极培育新兴市场,通过市场开放、政府采购、政府首台(套)产品补贴、以奖代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多种形式,扩大新产品市场需求,激发企业大规模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应用的积极性。保护知识产权,加大对专利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加强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积极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实现创新与产业化的一体化,围绕市场需求与市场主体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知名品牌、较高附加值、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创新成果,促进我省工业产品由产业链、价值链低端向高端提升。重视传统产品二次创新,引导企业以技术创新为支撑,提高研发设计水平,在技术、工艺、款式、性能、品种、品牌、包装等方面开展差别化竞争,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培育一大批高水平的工业设计企业,为企业开展创新提供服务。
  (三)加强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政策引导,以企业为主体,加强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培养与使用。进一步拓宽引才引智渠道,改革薪酬分配和激励制度,积极利用国内外智力资源,加快引进或培养一批以领军人才为核心的创新团队、一批留学归国人员、一批创业精英、一批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一批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依托中高职院校、技工学校、大型企业,加快建设一批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四)建立新型有效的招商引资机制。实施“浙商回归”工程,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制度环境、宽松稳定的政策环境,营造良好创业投资氛围,采取多种形式,着力吸引国内外浙商人才、技术、资本回归。建立以专业人员为主的招商队伍,突出招商选资、招商引智,提高引资质量和有效性,积极引进符合我省投资引导方向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央属国有重点企业和知名民营大企业项目,促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
  五、优化资源要素保障,提升工业有效投资能力
  (一)着力缓解工业项目用地制约。发改、国土资源、经信、环保部门要建立重点工业用地项目联合申报、审批制度,加强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用地保障。每年切块下达的农转用指标,各地要优先用于保障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促进已批准农转用土地分批次使用;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挖潜力度,建立建设用地投入产出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政策,切实提高工业用地保障能力。加强工业用地批后监管,加大闲置土地的依法处置力度,切实提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
  (二)着力缓解工业项目用能制约。各地要在保证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科学平衡,切实保障重大工业项目用能需求和污染排放指标的落实。加快我省电源电网项目建设,允许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力、热力大用户企业建设自备电厂,努力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建立新投产工业项目供电责任制,防止出现已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新投产工业项目接电难现象,保护企业投资积极性。
  (三)着力加大工业项目信贷支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衔接,建立重点项目与资金联动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银企合作,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把信贷资金向实体经济领域倾斜,取消各类不合理收费,解决工业投资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有序稳妥推进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拓宽融资渠道,大力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和发行股票、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省发改、经信、科技、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工业发展的支持。优化省级财政性政策资金的配置,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资助,强化对商务模式创新的支持。加大省财政科技投入以及省工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对工业投资的倾斜力度,支持工业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双千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百项工程”等项目。各地要加大对工业投资的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工业投资相关财政扶持资金增长机制,创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要落实或出台涉及工业企业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财税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投资成本,促进加大工业投入。
  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服务质量效率
  (一)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培育现代市场、建设现代政府的要求,准确定位,依法履责。各部门要按照“减少审批部门、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和“真放权、放实权”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和规范审批事项办事程序,下放产业政策规定的鼓励、允许类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继续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推进网上审批,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各级发改、经信、规划、环保、节能、国土资源等相关主管部门要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行政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审批事项的限时办结制,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审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违反办事程序规定故意刁难企业、违反办理时限规定“久拖不办”。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价,营造狠抓工业投资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推进工业有效投资工作,作为夯实实体经济基础,促进浙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继续“走在前列”的重要抓手。省政府建立重大工业项目推进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双服务”活动成果,创新服务方式,真正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质量和效果,切实为推动工业有效投资提供优良服务。
  (二)加强典型宣传。大力宣传科学的投资观,引导新时期正确的产业投资方向,宣传企业在自主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产业链延伸、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市场开发、并购重组、发展总部经济、信息化建设和替代用工等方面的成功投资案例,宣传优秀企业在前期研发、项目决策、施工建设、投融资创新、风险防范、产业配套等方面的成功经验。通过全面、系统宣传,使广大企业和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产业政策、投资环境,创新新时期工业投资的方式和方法。
  (三)加强考核评价。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统计局组成省工业有效投资考核评价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联席会议按照“确保总量、结构优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每年对各市工业投资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省政府对各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附件:浙江省工业投资考核评价办法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浙江省工业投资考核评价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业投资结构优化升级,加快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确保全省工业投资平稳较快增长,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围绕“强投入、调结构、控能耗、保增长、防风险、促增效”的总体要求,按照“确保总量、结构优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考核评价对工业投资工作的导向和推动作用,充分调动各市及有关部门工作积极性,合力推进工业有效投资。
  二、考核评价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各市政府。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投资绩效、工作措施和要素保障三部分,相关考核评价指标数据采集方法:
  1.各市工业投资总量、工业投资增幅、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和当年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数,以省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
  2.各市当年实际新增工业用地指标数占省下达该市指标数比重,以省国土资源厅确认的占比数为准;
  3.各市当年工业投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额,以省财政厅确认的增加额为准;
  4.其他工作措施等定性指标落实情况,以各市政府提供的书面材料,并经省工业投资考核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评价为准。
  (三)考核方法。考核采用量化办法,相应设置投资绩效、工作措施和要素保障等考核评分指标,满分为100分。各市工业投资考核评价结果,由省工业投资考核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审核后报省政府审定。
  三、考核评价程序
  (一)总结自评。各市政府进行年度工业投资工作总结并自评,自评结果和相关材料于每年3月15日前报省工业投资考核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核查评估。由省工业投资考核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对各市上报的工作总结、自评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核查评估,确定各市考核评价得分。
  (三)审核认定和公布。省工业投资考核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审核后,将各市考核评价得分及相关情况说明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各市工业投资考核评价表
  考核指
  标类型序号考核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投资
  绩效1工业投资
  完成情况221.以各市当年完成工业投资总量进行排名,第1名得11分,每递减1个名次减1分;
  2.以各市当年工业投资增幅进行排名,第1名得11分,每递减1个名次减1分。2工业投资
  结构优化441.以各市当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进行排名,第1名得11分,每递减1个名次减1分;
  2.以各市当年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进行排名,第1名得11分,每递减1个名次减1分;
  3.以各市当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进行排名,第1名得11分,每递减1个名次减1分;
  4.以各市当年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数进行排名,第1名得11分,每递减1个名次减1分。工作
  措施3工作组织和
  领导情况5成立本地区工业有效投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重点工业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协调重大问题,得5分。4工作目标分解和
  落实情况51.工业投资目标逐级分解到县(市、区),得2分;
  2.开展工业投资完成情况考核,并按季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得3分。5工业投资政策
  措施制定和执
  行情况81.出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文件,得2分;
  2.出台提高工业用地效率,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文件,得2分;
  3.实施工业项目联席预审等项目准入审核制度,得2分;
  4.建立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储备和滚动更新机制,得2分。要素
  保障6要素资源
  保障情况161.以各市当年实际新增工业用地指标数占省下达该市指标数比重进行排名,第1名得11分,每递减1个名次减1分;
  2.当年工业投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合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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