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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定期报送建筑业发展有关数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建管[2012]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2-15
实施时间: 2012-2-15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284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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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2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建筑业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省委省政府对建筑业发展高度重视,将建筑业发展列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项重点任务之一。为了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加强行业管理和调度统计,充分体现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实行建筑业发展定期报表制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实行建筑业发展数据月报表制度。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全省统一格式的表格,及时准确地上报产值、新开工面积、项目等主要信息,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数据。
  (二)加强对建筑业报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筑业数据统计是行业运行分析的重要基础,各地要安排专人,按时报送(统计内容详见附件)。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本区建筑业运行情况分析。省政府已将建筑业经济指标列入对各地政府工作的绩效考核内容。
  (三)加强同统计部门的工作沟通。各地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业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11]32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建筑业企业做好统计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与本地统计部门的沟通,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和时效性。
  二、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瑞千;联系电话/传真:0431-82752557;电子邮箱:jianzhuyebaobiao@。
  附件:吉林省建筑业主要发展指标统计报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吉林省建筑业主要发展指标统计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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