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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建保[2012]2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2-3-23
实施时间: 2012-3-23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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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房产局、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水平,建立适应全省实际的物业管理模式,切实解决“住得起、管得好”的问题,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试点工作。现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试点相关工作。各地要于4月30日前,上报具体试点方案和试点小区名单(附件2),由市州汇总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电子版发至jlbzf@。
  联系人: 王海莹 高志萍
  电 话:0431-82752387、82752300(传真)
  附件:1.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2.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试点小区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相关附件: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试点工作方案.doc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试点小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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