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建设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建保[2012]2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2-3-23
实施时间: 2012-3-23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187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房产局、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水平,建立适应全省实际的物业管理模式,切实解决“住得起、管得好”的问题,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试点工作。现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试点相关工作。各地要于4月30日前,上报具体试点方案和试点小区名单(附件2),由市州汇总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电子版发至jlbzf@。
  联系人: 王海莹 高志萍
  电 话:0431-82752387、82752300(传真)
  附件:1.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2.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试点小区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相关附件: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试点工作方案.doc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试点小区名单.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 吉建安[2012]10 2012/3/14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迎接国务院督查组对全省保障 吉安居办[2012] 2012/2/2
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 2015/8/17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对房地产公司销售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 黔地税函[2002] 2002/9/2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债券 吉建函[2012]10 2012/4/10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 2015/6/11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 吉建质[2012]13 2012/4/20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保障性安居工 吉建质[2012]2号 2012/2/8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 渝财综[2012]5号 201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