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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2-23
实施时间: 2012-2-23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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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本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厅财政监督各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经主管厅领导批准,现将《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印发你们,以便于工作联系。
  附件: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12年2月23日印发
  附件:
  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局领导分工
  局长杜振兴:主持监督检查局全盘工作;分管局内政治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长外出,由局长按排序指定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
  副局长胡新元:协助局长负责综合组各项工作;负责本组综合文字材料、党风廉政建设和考勤管理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刘海玲:协助局长负责内部监督及专项检查组各项工作;负责本组综合文字材料、党风廉政建设和考勤管理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程平:协助局长负责会计监督组各项工作;负责本组综合文字材料、党风廉政建设和考勤管理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局各组分工
  监督检查局业务工作分综合组、内部监督及专项检查组、会计监督组三个组,实行分管局领导负责制。
  (一)综合组。由副局长胡新元负责,组员:吴海朝、宋科。具体分工如下:
  吴海朝:局内综合文字材料撰写工作;公文管理、信息报送、档案管理工作;来电、来访、投诉、举报及保密工作;《财政监督情况反映》的采编工作;财政监督调研课题的撰写工作;参加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会事务性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宋科:局内综合文字材料撰写工作;会议、培训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局内业务经费申报和固定资产的申购、登记、管理工作;局内收发和考勤管理工作;“小金库”长效机制系统管理、单位账户审核工作;部门预算及资金进度监督工作;参加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部监督及专项检查组。由副局长刘海玲负责,组员:朱立群、张蓉、白合提亚·白克力。具体分工如下:
  朱立群:参加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相关制度、办法的草拟工作;本组综合文字材料撰写工作;内部监督工作的指导、交流和培训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蓉:参加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和涉及保障民生的专项检查工作;本组审理会的承办工作;本组资料库和典型案例的搜集、整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白合提亚·白克力:参加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和涉及重大工程建设的专项检查工作;本组审理会的承办工作;本组资料库和典型案例的搜集、整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监督组。由副局长程平负责,组员:陈明强、杨晶、丁响。具体分工如下:
  陈明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组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复核工作;受理办理会计师事务所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对上年度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回访;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典型案例和信息的撰写工作;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检查人员的联系聘请工作;参加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复核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典型案例和信息的撰写工作;参加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丁响:本组综合文字材料撰写和检查工作的计划、通知、总结的起草工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基础信息资料库的建立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典型案例和信息的撰写工作;参加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兼职人员工作分工
  下列人员在完成本职业务工作的基础上,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局机关文体活动工作:刘海玲
  纪检监察员、法制联络员:陈明强
  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白合提亚·白克力
  党支部综合文字材料工作:丁响
  工会小组综合文字材料工作:吴海朝
  精神文明综合文字材料工作: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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