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销售电动自行车不得开具使用定额发票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4-12
实施时间: 2012-5-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4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票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省从事经营电动自行车的纳税人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开具使用定额发票,统一开具使用机打发票。
  本公告自 2012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的批复 2012/8/15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电动自行车开具发票问题的公告 沈阳市国家税务 2013/5/24
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2 2024/6/11
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实 国家市场监督管 2024/6/25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本市电动自行车征收车船使用税的 京地税地[2002] 2002/7/29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电动自行车车船使用税 京地税地[2002] 2002/7/26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广东省电动自 粤府办[2013]43 201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