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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开展“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12]45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4-18
实施时间: 2012-4-1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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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现将《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纳税服务,提升机关效能,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厦委办[2012]10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以“马上就办抓落实,提升效能促发展”为主题的“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贺信重要指示、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践行和弘扬“福建地税精神”及开展“学厦航、赶先进”活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深化效能建设为抓手,改进纳税服务,规范权力运行,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执法环境,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和地税执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党员干部的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激发全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为地税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推进全市地税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工作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运作机制,促进地税机关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力争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二是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三是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四是纳税人对我局工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五是依法治税水平明显提升。
  三、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市局成立“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为:
  组长:吴振坤
  副组长:王增加
  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局效能办。
  四、主要任务
  (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
  1.落实“马上就办”工作制度。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落实“马上就办”工作制度。对能马上办的,要立即办;对不能马上办的,要在对外承诺的时限内尽快办理;对确实不能办的,要严格按照“否定报备制”的要求实行否定报备,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管理相对人。
  2.继续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要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工作意见,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切实纠正推诿扯皮、作风散漫、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庸懒散等不良风气,为基层、为企业、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深入开展调研活动。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基层,关心基层、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倾听民声、掌握民情,运用税收政策手段,完善减负机制,不断减轻基层和纳税人的负担,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4.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精简各类文件,尽量少发文、发短文,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减少文件传递环节和成本。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做到能不开的会议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提倡开小会、开短会、讲短话、讲有用的话,节约会议时间和成本。
  (二)规范权力运行,优化税收执法环境
  1.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按照市政府“原则上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要尽可能缩短到法定时限的40%以内”的要求, 对现行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科学简并办税流程及环节,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扩大即到即办事项范围,实现提速办理。
  2.科学规范行政审批。各基层局要按照我局梳理的审批内容、范围、条件和程序办理审批事项,不得变相增设审批事项和额外要求纳税人提供资料。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力争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做好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3.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要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要继续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杜绝不规范审批现象。要在全系统推广岗位风险防范电子监察工作,深入查找税收执法、稽查管理关键部位和敏感环节的风险点,并将风险点纳入岗位风险防范电子监察系统,完善系统功能,增强防范实效。
  4.进一步贯彻落实“无过错推定”原则。要总结分析“无过错推定”原则推行三年来的成功经验,将这一执法理念贯穿到税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日常征收与管理、涉税服务与稽查等各环节中。把防范执法风险与“无过错推定”原则的推广应用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防范执法风险,改进执法方式,注重运用服务、疏导、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预防和化解涉税矛盾,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
  5.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拓展党务、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制度。通过全过程和更大范围的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1.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积极稳妥扩大涉税业务“同城通办”范围,抓好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联合办公制度、同岗替代制、岗位责任制、效能投诉处理办法等机关效能“九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创新纳税服务手段,继续实行导税服务、预约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等个性化服务;稳步推行容缺受理、留置后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举措,推行免填单服务和“一站式”服务,方便纳税人。
  2.建立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机制。要以成立纳税服务机构为契机,推进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统一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过程、形成内容科学、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的纳税服务运行机制。
  3.全面落实税收惠民政策。从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高度,认真落实好国家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市政府出台的阶段性社保费减负政策,确保各项减税减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查问责,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1.认真开展纠风治理。要在巩固纠风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抓好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地税机关及工作人员在服务群众、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2.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抓好基层税务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基层办税服务厅等直接面对纳税人的窗口单位行风建设。今年厦门市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评议,各单位要把民主评议作为推动队伍建设、展示地税形象、打造服务品牌、提升服务品质的载体,虚心接受和主动配合群众的评议,充分发挥评议代表作用,加大内部督察督导力度,拓展明查暗访渠道,定期联系走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多管齐下查找存在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争取有更多的基层税务所被评为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
  3.做好纳税人诉求处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效能纠风投诉查处的工作力度,及时妥善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注重从民生的视角处理问题,以法为据、以理服人,既严肃处理影响服务效率、影响公正执法的行为,又全面提升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误会、促进征纳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五)完善绩效管理,发挥导向作用
  1.健全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要加强调研,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的方式方法和指标体系,制定2012年对基层局的绩效评估工作方案。要强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探索建立绩效结果与绩效奖金相挂钩的管理规定,建立起富有效率和活力的绩效管理机制,促进工作人员认真履职、有效作为。
  2.以优异成绩迎接上级的绩效考评。今年,市委市政府拟出台绩效评估结果与奖金挂钩的相关规定,绩效考评结果将关系到每个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研究细化各项业务工作指标和行政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绩效管理的各项工作,力争在上级组织的绩效评估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3.做好“公众评议”工作。今年省局对各单位的“公众评议”仍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由纳税人自行评价,并纳入绩效管理的内容。各基层局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同时,要引导纳税人积极参与“公众评议”。对评议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建议,所在单位或责任部门要提出整改意见,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率。
  4.推进管理创新工作规范化。要积极培植创新项目,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效性。要及时总结具有可实现、可移植、可推广的管理创新项目。要以抓管理创新为契机,在全市地税系统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促进行政效能、执法效能和服务效能的提高。
  五、活动步骤
  “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从2012年4月开始至年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检查考核三个环节。
  (一)学习动员
  1.动员部署。市局于近期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活动上来,增强开展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全系统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真抓实抓、加强组织领导,发挥表率作用。
  2.座谈讨论。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做到熟悉精通岗位业务知识。要认真学习“福建地税”精神,围绕“马上就办抓落实,提升效能促发展”这一主题开展大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讨论要结合实际,深入解剖,查找制约和影响地税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形成敢于先行先试,勇于开拓创新,少说“不能办”,多想“怎么办”的氛围,为活动开展打牢思想基础。
  3.搞好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搞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要积极上报好的做法,及时反馈和大力宣传学习贯彻活动的情况,市局将在纪检监察信息栏目开设——“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专栏,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
  1.制定实施意见。各基层局要按照市局《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开展“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任务、有要求、有措施、有检查验收的标准,并分解到各个岗位及每个责任人,建立效能建设人人有责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2.开展“四查四看”。各单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并结合实际,开展“四查四看”:一是查思想作风,看党员的纯洁性、党性观念、群众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强不强,为基层、企业、纳税人服务的思想牢不牢;二查工作作风,看工作效率高不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好不好,“马上就办”是否落实,有无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行为;三查工作纪律,看是否存在政令不畅、纪律松弛等庸懒散问题;四查制度落实,看制度规章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落实到位。
  3.边整边改,完善制度。各单位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四查四看”中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能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马上整改的,制定整改时间表,限时整改;对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提交市局研究解决。要根据反映出来的问题,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和完善,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开展“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的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巩固活动成果。
  (三)检查考核
  市局“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并将开展“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察、惩防体系建设考评、绩效考评内容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化效能建设是一项涉及全局性、综合性的工作,市局“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活动工作的领导,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起全面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也要结合分管工作,抓好责任分解,加强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部门之间经常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全面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抓点带面,取得成效。
  (二)抓好结合,取得成效。各单位要把深化效能建设作为促进税收收入任务完成、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把“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融入到税收收入任务之中,融入到文明创建工作之中,融入到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之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全面总结,评估考核。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及时总结“深化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1日前报市局“效能办”,市局“效能办”将根据各方面反馈情况开展评估考核,并将此纳入本年度领导班子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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