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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启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4-1
实施时间: 2012-4-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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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提高效率,强化监管,实现协议供货网上交易,我局组织研发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已于2012年4月1日启用,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将统一纳入电子交易平台管理,实现网上交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满足协议采购条件的项目,需经市财政局下达采购任务后(定点采购),采购人方能通过平台进行网上采购的有关操作。
  二、采购人可直接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协议商品栏目查询和选购商品,并与供应商进行网上交易,完成订单及签订合同。网上公布的商品协议价(中关村电子商场即时价格指数与投标变动率的乘积)为交易的最高限价,合同采购价不得高于公布的协议价,否则不能实现网上合同生存。
  采购人进入网上采购,首先需在网上平台登陆,登陆用户名与本单位在政府采购业务系统(内网)的用户名保持一致;初始密码:123456(为保证用户安全,请登录系统后修改密码)。
  三、经代理商确认后的采购订单,系统将自动生成相应的合同,采购人根据平台生成的合同内容,在政府采购业务系统(内网)中录入相应的合同信息并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未通过网上交易的信息内网系统不予认可,财政不能付款。
  四、有关具体操作程序,采购单位可在平台的“下载中心”下载相关《操作说明》。使用中有何问题,请与重庆大家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89800981(2)(3)-8003,联系人:付强、莫立蛟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
  重庆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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