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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12]61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4-12
实施时间: 2012-4-12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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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29号)统一部署,为及时了解企业所得税税源的动态分布状况,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提供参考,做好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企业范围
  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北京地区共32家企业列入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范围,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相关报送要求
  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工作是研究财税改革、制定财税政策、加强税政分析的重要基础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快报工作自2012年1季度起开始调查。请各单位在每季度终了之日起16日内,报送到北京市财政局,并由我局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财政部。
  2012年1季度快报报送时间为4月25日之前。
  快报调查软件参数等资料于2012年4月13日布置会上发光盘,相关参数等在财政部税政司网址(http://szs.mof.gov.cn)提供下载。
  联系地址:海淀区阜成路15号  邮编:100048
  联系人:北京市财政局 税政(关税)处  李杰 88549432  陈欣 88549412  88549405(传真)
  邮箱:sz@bjcz.gov.cn
  附件:
  1.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被调查企业名单(北京部分)
  2. 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指标
  3. 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指标说明
  4.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代码编制规定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被调查企业名单(北京部分).doc    
附件2. 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指标.doc    
附件3. 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指标说明.doc    
附件4.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代码编制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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