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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二〇一二年度广东省符合资质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分所]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注便函[2012]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3-22
实施时间: 2012-3-22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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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核,现将我省二○一二年度符合资质,可以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分所)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请各市国、地税务机关对符合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在办税大厅进行公示。
  附件:1.二○一二年度广东省符合资质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分所)名单(第一批)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相关附件:
二○一二年度广东省符合资质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分所)名单(第一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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