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青海省201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发改地区[2011]887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6-27
实施时间: 2011-6-2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256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南州、玉树州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1050号),下达了青海省2010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根据项目施工准备情况,现将第一批投资计划(详见附表)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州(地、市)发展改革部门收到计划后,要及时将计划转下各县,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以及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责任制度。各地要严格按照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二、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积极引导当地困难群众参加工程建设。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投资计划所列额度,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带动当地群众增收。
  三、州、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严防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四、各地要按照《关于建立完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定期报送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请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进展情况报我委(电子邮箱:diquchu@)。
  五、请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情报送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图文信息的函》的要求,做好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图文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图片资料:每个项目不少于四张照片。其中工程施工前项目区现状照片1张,群众参见工程建设场面照片1张,反映项目典型特征或标志工程的照片1张,项目全貌照片1张。照片格式统一采用jpg格式,图片分辨率不低于500万像素。文字资料:随图附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以客观表述为主,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具体到乡、村)、总投资和中央补助投资、劳务报酬、开竣工日期、主要建设内容以及项目效益情况等,篇幅控制在500字以内。
  附表:青海省201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相关附件:
青海省201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暂行办法》的 发改稽察[2017] 2017/11/10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  “互联网+”重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 发改办高技[201 2016/4/8
关于编报公共体育普及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 发改办社会[201 2017/11/1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投资计划 沪国资委规划[2 2012/10/29
关于修订印发《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发改能源规[202 2020/1/6
关于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181号 1995/7/19
关于编报社会服务兜底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 发改办社会[201 2017/11/3
关于编报2022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 发改办社会[202 2021/10/29
关于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 审计署审计结果 2014/1/10
关于编报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 发改办社会[202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