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担保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清退担保机构保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财企[2011]252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8-15
实施时间: 2011-8-15
法规类型: 担保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289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州、市财政局,相关担保公司:
  根据《云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实施细则》(云政办发[2011]127号)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不再执行“融资性担保公司按照注册资本金10%提取保证金,存入财政部门指定银行”的规定。为支持担保机构发展,现就清退担保机构保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已经按照该规定缴存保证金的担保公司,于2011年8月31日前向省财政厅提交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担保公司保证金支取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清退保证金本金及利息。
  二、担保公司保证金存入工行银通支行“云南省信用担保机构保证金专户”的,省财政厅将根据担保公司提交的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本金及其利息退入担保公司指定账户。
  三、担保公司在我厅指定的5家银行开设保证金专户、存储保证金的,即,农信社五华联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拓东支行、华夏银行大观支行、光大银行昆明分行、工商银行银通支行存储保证金的,担保公司持经省财政厅核准的《担保公司保证金支取申请表》即可在相关银行支取保证金本金及利息,并办理消户等手续。
  四、请各州(市)财政局及时通知相关担保公司到省财政厅企业处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
  附件:担保公司清退保证金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担保公司清退保证金申请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