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税[2010]10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6
实施时间: 2010-5-6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52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完善我省地方税制,合理保护和有效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8)国税地字第10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收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07〕61号)的相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市的征收范围为城市的市区和郊区。
  二、建制镇的征收范围为建制镇的行政区域内。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土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邵东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2] 2002/10/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慈利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1] 2002/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祁东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4] 2005/1/1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 衢州市地方税务 2015/7/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湘乡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5] 2005/10/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浏阳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2] 2003/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怀化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2] 2003/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平江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4] 2004/10/1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崇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 沪崇府发[2022] 2022/1/1